第190章:法医鼻祖,刚正不阿

宋慈是华夏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

出生于建阳,而且还和理学大师——朱熹同乡。

早岁习儒,入仕后经历十余任地方官,多负刑狱之责。

嘉定十年中进士,后多次出任法官的职务。在长期担任法官生涯中,宋慈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因而检验乃是关系整个案件“死生出入”、“幽枉曲伸”的大事,因而他对狱案总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经过常年司法实践,他发现“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源于试历之浅”,认识到很多冤案、错案均与检验经验不足有密切关系。

于是他在晚年之时吸收了《内恕录》等著作中有关法医学的论述,结合自己的经验与见解,精心撰写成《洗冤集录》一书,以期达到“洗冤择物”的目的。

此书是其一生经验、思想的结晶,不仅是华夏,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宋慈被称为“法医鼻祖”。

宋慈把当时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医药学应用于刑狱检验,并对先秦以来历代官府刑狱检验的实际经验,进行全面总结,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

因而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

多年来,此书先后被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种文字。

直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著成《洗冤集录》一书,是第一本法医学著作,现在,《洗冤集录》是法医的必读之书。

······

龙昊知道宋慈。

在他没有来到九州大陆之前,他曾经看过关于宋慈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宋慈》。

对里面的宋慈印象十分的深刻,对于宋慈的本领也十分的佩服。

宋慈是“法医”的鼻祖。

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唯物主义”者。

他不相信什么鬼神。

只相信证据。

宋慈坚信。

活人会说谎,但是死人,绝对不会说谎。

宋慈的法医之论,在很多电视剧中都有。

比如说公孙策,比如说包拯他娘。

其实,在宋慈之前,也有检查尸体的官员,不过他们不叫做——法医,而叫做——仵作。

仵作在古代发挥的作用,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正因为他们对尸体的检测,才发现了很多证据。

让破案变得更加的容易。

而宋慈,写出了著作,流传千古。

这是万千仵作,无法比拟的!

看着面前的宋慈,龙昊不由想起了一个关于他的故事。

据说,有一天,宋慈在一个已结案的卷牍中看到一桩自杀的命案,死者是一个庄稼汉,他觉得庄稼汉自杀的案例很少,必有万不得已,非死不可的遭遇,才会走上绝路,而且案卷中并无自杀的详细原因,于是他决定趁案发为时不久,重新加以审理。

第一步,他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腹部的伤口,进刀轻、出刀重,据仵作的说法,案发后,刀子在死者手上,但并非紧握,他更觉得可疑,其中必有曲折。

因此他探访了死者的邻居、亲友,终于查出冤情,揭发了一件强掠妇女、杀害无辜的命案真相。

原来地方上有一个名叫吴良的官宦之后,仗恃著做过户部尚书的父亲余荫,贪酒好色,胡作非为,偏巧县知事是他父亲的门生,而且为官不正,往往使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百姓早已怨声载道。

有一天吴良看到一位姿色出众的少妇,意图染指,打听到原来她是庄稼汉的新婚妻子,助纣为虐的管家就献计悄悄将庄稼汉害死,做成自杀的样子掳走新妇。

还拿出一笔银子,在衙门上下大通关节,于是一桩命案,就草草了结。

吴良不但逍遥法外,还享尽艳福。

但宋慈将案子重新整理,拘捕吴良和管家治罪抵命,庄稼汉的冤情,终于平反,赢得当地民众的称赞,轰动一时。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

宋慈文而勇武,兼有谋略,由主簿而知县、知州,多所历练,所以清人陆心源作《宋史翼》将宋慈列入《循吏传》,并将其与辛弃疾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