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草原雄鹰

蒲头嫡属千人抢粮队,在徐无城北,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截,无一生还,千具尸体被掩埋于大坑,死者人人被割掉阳物,千枚阳物被摆成九个大字:“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慕容鲜卑部千人队,在无终城附近,被汉军墨云骑击杀,无一生还,人人被割去人头。

厥居鲜卑部千人抢粮队,在俊靡城西,被汉军白马义从围攻,鲜卑人自知不敌,纷纷下马请降,依旧被斩首,无一生还。

……

各地奔来的探马急报如云,不过短短三四天的时间,就有五只鲜卑千人抢粮队,被汉人逐一击杀。而且汉人残忍得令人发指,不留活口、斩杀俘虏、割人阳物或割取人头,如此凶残的行为令鲜卑人无不胆战心惊。虽然他们自己的残忍程度并不亚于汉人,但是在他们的心目中,汉人一向都是高大上的礼仪之邦,只要弃械投降,不但能保住性命,还管吃管住。汉人崇尚儒家文化,一向崇尚用仁义道德来感化他们这群夷狄异族。

即便是当年的公孙瓒,虽然打起仗来,像拼命三郎一般不死不休,但是只要你肯服软投降,也是不会为难你的。谁曾想到,这公孙瓒的儿子公孙白,简直就是个杀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王再世,**裸的斩尽杀绝,不留后路。

高大而粗壮的鲜卑王蒲头,目瞪口呆的听着探马的急报,久久无语,许久才问道:“汉人总共有多少骑兵?”

“五千左右。”

五千左右的兵马居然已全歼了他们五千人!

蒲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眼中怒意滔天:“区区五千人,不过是趁抢粮队落单而占便宜。传令下去,右北平郡内的抢粮队,即刻撤回俊靡城,没我的命令不得出城!”

身旁的数十骑应诺疾奔而出。

幽州北部,俊靡、犷平、厗奚、宁县、广宁等城已被鲜卑人所占。鲜卑人将近十万骑兵化整为零,分派千人四处抢粮。一旦满载而归,则送回所占城内囤积,待得抢到足够的粮草,再退回鲜卑境内。

蒲头脸上露出狰狞的神色。冷笑道:“一旦抢粮队退回俊靡城,汉军则必然聚兵于俊靡城下,届时我再召集数万大军再聚而击之,斩杀公孙白,为我族人报仇!”

众部落大人精神大振。一扫刚才的惊惧之色。

以数十倍的兵力,再里应外合,白马义从就算是铁打的,也会被打趴。

一名小将斜刺里纵马窜出,高声喊道:“父王何须如此麻烦,我听闻那公孙白年不满十八,能有多少能耐?不如让孩儿率八千兵马,寻而击之,取公孙白之人头,献于父王帐下!”

众人抬头看时。却是蒲头之子阿古木郎,今年十九岁,身材八尺有余,好武勇,精骑射,号称年轻一代中少年第一勇士,每次角斗大赛必拿第一,最近又新与草原第一明珠阿依慕订婚,正是志得意满,目空一切的年纪。

这次出征时。阿古木郎听说公孙瓒之子公孙白年纪被他还小一岁多,居然能征服三郡乌桓,斩杀数万人,心中自是大不服气。早就存了要和公孙白一较高下之心,现在听说公孙白残杀他的族人,自是勃然大怒,早已跃跃欲试。

蒲头对这个爱子一直视若珍宝,脸上露出溺爱的微笑道:“阿古木郎,你是草原上的雄鹰。而公孙白不过一只狡猾的兔子,怎能与你相比?只是如今事关重大,不是好勇斗狠的时候,你只需跟随在父王身边,父王自然会给你一个击杀公孙白的机会。”

阿古木郎少年心性,满脸的不服气,大声道:“若是仰仗父亲的威风,才能击杀这样区区一只张牙舞爪的野兔,孩儿何以能称为草原雄鹰?孩儿要用公孙白的人头,来让族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未来的草原之王,谁才能让鲜卑族继续雄霸草原,横扫天下。还请父王务必让孩儿出征!”

蒲头神色楞了一下,不再说话。阿古木郎的话击中了他的心坎里去了。当年前任鲜卑王和连战死,理应由和连之子蹇曼继任王位,只是因为蹇曼年纪太小,所以他才捡了个便宜。但是如今蹇曼日益长大,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关于王位的争夺又蠢蠢欲动了,不少部落在暗中支持蹇曼,使得鲜卑王族内暗流涌动,风云诡谲起来。

如果自己的宝贝儿子真能斩杀公孙白的话,肯定能震慑不少鲜卑王族中人,取得更多的支持。草原民族,终究是以悍勇服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蒲头脸色阴晴不定,他虽然体格强健,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天赋异禀,但是生儿子这方面的本事却不咋的,四十多岁了才生的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真不敢让他去冒险。

他转过头来,问向身旁的弟弟步度根:“如何?”

步度根低声道:“若能击杀公孙白,则阿古木郎的光芒在年轻一代将无人能及,即便是蹇曼也不行。”

蒲头神色若有所动,正思虑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唳叫,引得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仰望苍穹。

只见一只苍鹰正在头顶上盘旋,似乎发现了地面上的猎物,却对地面上黑压压的一片的鲜卑骑兵心存忌惮,故只是不停的呜嗷的唳叫着,张着近两米的宽广翅膀,在空中来回翱翔,掠起一道道幻影。

咻!

一枝利箭激射而出,如同流星一般疾奔那鹰而去,只听一声惨叫,那只苍鹰竟然如同石头般坠落了下来,直直的跌落在草地上。

“小单于威武!”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只见阿古木郎得意洋洋的收起长弓,双眼热切的望向自己的父亲。

蒲头不再犹豫,当即喝道:“乌力吉,带八千精骑,随阿古木郎追袭汉军,若有危难,须保护阿古木郎安然而归!”

一名身高九尺、膀阔腰圆的鲜卑勇士应声而出,只见此人手执一柄一丈多长的大刀,刀身长大且宽厚。粗略估计足足有六十多斤,端坐在马背上如同半截黑塔一般。

而那胯下的战马,更是出类拔萃,接近九尺之高。只略逊赵云胯下的照夜玉狮子,全身通体乌黑,只有脚下的才有一截雪白的毛,正是良驹中的乌云踏雪。

此人正是鲜卑第一大力士乌力吉,双臂有千斤之力。蒲头的心腹猛将。

阿古木郎大喜,立即纠集八千精骑,随同乌力吉纵马滚滚奔往东面的右北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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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苍茫,朔风烈烈。

辽阔的幽燕平原上,一只数千人的精骑正纵马疾驰而行。

人人长刀快马,白袍银甲,腰挎大弩和箭袋,看起来极其神勇彪悍,正是北地第一精锐之师——白马义从。

大军之前,赵云、郭嘉、田豫和刘政簇拥着公孙白前行。

智勇双全。令公孙度都为之忌惮的刘政已经身体彻底痊愈,经过太史慈的劝说之后,便投入了公孙白的麾下,被公孙白拜为白马义从骑都尉,作为赵云的副手。

队伍的最前面,一只玉带雕在空中翱翔,时而飞往前两三里去,时而飞回在公孙白等人头上盘桓,不时的发出一声唳叫。

玉带雕是塞上特产,凶猛异常。俯冲扑击时能抓起一只小牛犊,锋利的爪子能撕开坚硬的牛皮。

这种雕非常有灵性,训练好之后的雕能够帮助主人巡查地面的情况。它能在三千米的高空看到地上的一只小兔子,所以用他们来查探敌情。地面的敌人基本无所遁形。

这只玉带雕乃是右北平郡乌桓大人乌延所送,除了能侦探敌情,还有一个重要用处就是传递军情。

公孙白将白马义从和墨云骑兵分两路,专门扫荡右北平郡内的抢粮队,不过几天时间久,便围剿了数千鲜卑骑兵。不但重创了鲜卑人,还获得了数千匹优良的战马,除精选出五百多匹七尺五以上的健马留为己用外,其余都分给了受灾严重的百姓们。

然而余下来的两天,右北平郡北部境内的鲜卑骑兵似乎消失了,一连游荡了数百里都未见到鲜卑人的踪迹,难道鲜卑人已退出右北平郡境内?

正疑虑间,突然一骑斥候飞奔而来,奔到公孙白面前,高声道:“启禀亭侯,右北平郡内鲜卑人已奉蒲头之命全部退回俊靡城,龟缩不出。”

郭嘉眉头一皱,急声问道:“俊靡城内有多少鲜卑军?”

“约有两万人。”

郭嘉神色变得凝重起来:“两万人守城,就算将两只军马聚集起来,急切之间也难以破城,关键的问题是,若不能破城,则蒲头必率大军来袭,届时两面夹击,我军必败也。”

公孙白心头一沉,问道:“如此奈何?”

郭嘉的语气变得无比沉重:“自然是召回墨云骑,一同攻城,在五天之内攻破俊靡城。”

公孙白顿时觉得脑袋不好使了,疑惑的问道:“你不是说两万人守城,急切之间难以破城吗?”

郭嘉脸上露出戏谑的神色,哈哈笑道:“两万鲜卑骑兵,若是出城野战,恐怕我等只有败逃的份。如今其死守俊靡城,若换上别人自然是一年也攻不下来,但是亭侯不是别人,亭侯风华绝代、俊逸绝伦,乃绝世之才,虽管、乐亦不能比,兴汉之张子房、兴周之姜子牙也只能望亭侯项背。”

公孙白眉头一皱,怒道:“说人话!”

郭嘉神色一肃,笑道:“鲜卑人野战惯了,让他们守城简直就是个笑话,除了擂石、滚木和弓箭,他们还能用什么来守城?亭侯只需略施仙术,造点井阑、攻城车和云梯啥的,鲜卑人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城头被攻破。若是亭侯连这群歪瓜裂枣的城都治不了,岂不是浪得凶名?”

公孙白双眼一瞪:“怎么说话的?”

郭嘉嘿嘿笑道:“亭侯尽管放心,只要攻破俊靡城,将鲜卑人的兵力吸引到俊靡城下,末将自有妙计让蒲头光溜溜的哭着回去,连裤子都不给他留一条。”

卧槽,这浪货说话越来越有本侯的风格了。

他疑惑的问道:“这次你又有什么阴谋,俊靡城周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河流,让你再使一出水计。”

郭嘉一脸的奸笑道:“山人自有妙计。”

呜嗷~

公孙白正要喝骂,却听见玉带雕冲天而来,发出急切的唳叫声。

公孙白脸色大变,急声喝道:“有敌来袭,速速迎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