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开封乞讨
第二日,被鸟啼声吵醒。
李清风昨夜睡得很香、很安稳。看了看四周,有好些乞丐已经离开乞讨去了。
“清风兄弟,醒啦。赶紧用河水洗把脸,一会儿我们一起去朱雀街乞讨,那里可是我所管辖区域最繁华地段,有很多大主顾呢。”小三哥兴冲冲地朝李清风嚷道。
阿牛手捧着两个包子,朝李清风走来,“清风兄,洗漱完来吃两包子,我刚买的,还热乎着呢。”阿牛笑着说道。
李清风心里一阵感激,仿佛大家就像家人一般,眼眶不禁有些湿润。连忙蹲到河边清洗开来,洗了手,漱了口,并不敢弄得太干净。一来自己还是开封通缉犯;二来,太过干净的乞丐反而讨不下钱。
吃完早饭,三人便一起来到朱雀街开始了一天的生计。
三人先分散开来,各自乞讨。
随着太阳愈高,路上行人也多了起来。这里不亏是小三哥管辖区域最繁华的地段,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路上穿着华丽,大腹便便之人也比比皆是。
李清风走了没有多远距离,就路过了两家妓院。上午,妓院的生意并不红火,在喧闹的大街上,隐隐能听到妓院深处阁楼传来的悠扬琴音。
一上午下来,三人在街口碰头。
李清风有些意气风发,因为上午赚了九文钱!
但是当他与小三哥和阿牛这两位乞丐前辈一比较,李清风顿时蔫了下来。
阿牛赚得不少,足有二十文,谁知小三哥赚得比他足足多出十枚,而李清风那赚得的九枚铜板则上不了台面了。
见清风兄弟有些萎靡,小三哥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没关系,已经很不错了。其实呢,乞讨也是有讲究的。”
李清风听罢,睁大眼睛,带着疑惑望着小三哥,他以为乞讨算是天下最简单的事情了,只要脸皮够厚,就足矣了。
小三哥对于李清风的表情很满意,摸了摸下巴的胡茬,才缓缓开口道:“乞讨呢,也是要看人的,见到什么人说什么话。你明白吗?”
李清风将头摇得如拨浪鼓般,“阿牛,你给清风兄弟掰扯掰扯。”
阿牛清了清嗓子,道:“做乞丐呢,也是有其门道的,乞讨也是一门学问。你想啊,有些乞丐能够赚得多,有些乞丐赚得少。在乞讨之前,要学会观察,了解所要乞讨对象的特点。”
顿了顿,见李清风听得专注,继续解释道:“比如说,乞讨对象穿着华丽,手戴玉扳指,一看就是有钱人,而富人最怕什么,最怕自己的钱财流逝不在,那么你就可以在乞讨时说‘祝您永享富贵,财不外流’;而要是遇到一个身体羸弱,有些病怏怏的路人,则可以祝他‘六脉调和,玉体安康’,要是遇见一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大户小姐,则可以对她说‘永葆青春,美貌永存’。只有合了对方的胃口,才有可能得到打赏。”
见李清风若有所思,两位乞丐前辈不再说话,让李清风思索消化。
有时候很容易理解的道理,但就是不容易想到。
李清风右拳捶了一下左掌,露出恍然之色,“嗯,有些明白了,听君一席话,胜讨十年钱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小三哥撇撇嘴,“对了,咱们丐帮也是有乞讨的规矩的。不问老幼乞讨,不强行乞讨,不扰乱他人生意……”
李清风边听边点头,更觉丐帮果然有第一大帮风范,规矩都很合理。
中午简单吃了些食物,三人继续开始干活。李清风不再见人就上前乞讨,也是有选择的,观察好之后才上前,成功次数明显增多,让少年有些兴奋。
红日西落,已是黄昏时分,李清风乐呵呵一枚一枚数着瓷碗里的铜板,心里乐开了花,足足十五枚,虽然仍比不上小三哥和阿牛兄,但为自己的长进所欣喜。
今日收获颇丰,三人买了一小坛酒,一只烧鸡,几盘小菜,回到住处,就开始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天色已暗,酒足饭饱的李清风打着嗝靠在桥洞墙壁上,仔细数着今日所获,上午九枚,下午十五枚。
一袋乞丐,每日往帮会按例缴纳五文钱,而李清风那份被小三哥免去三文钱,由小三哥替他出。
虽然李清风也进行了推辞,但被小三哥一句“还是不是兄弟?”噎了回去。
除去今日花费在饭钱上的八文钱和缴纳的两文钱,还剩下十四文钱。将铜币小心翼翼贴身收入怀中,李清风感觉很踏实。
忍受过饥饿,让李清风更加珍惜钱财,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身上有些钱财则天下任我行,没钱饭都吃不饱还如何做其他事情。
就这样,正式加入丐帮后,李清风一天的乞讨生活结束。
生活安稳下来,日子一天天过去,李清风也每日留心城中的动向,通缉令还没有撤销,每日依旧有官兵上街搜查。
不过,李清风也不着急,安安心心做着一袋小乞丐。乞丐的生活除了乞讨,很多时间则无拘无束,李清风与小三哥阿牛也成为很好的朋友。
在接触过程中,李清风发现小三哥如他那高大身材一般,很豪爽,不拘小节,在众乞丐中俨然有着大哥风范,帮衬着手下乞丐小弟。
而和阿牛聊天过程中,惊奇的得知阿牛原为秀才,但赶考三次而不中,花光积蓄,家中就他一人,无牵无挂。第三次落第后留在开封,对科举心灰意冷,入丐帮,做一逍遥小乞丐,立誓再不碰诗书笔墨。
怪不得,李清风发现阿牛有一点文人的气质,起初以为是错觉,现在看来,确确实实是有的。十数年浸**卷,沾染上的气息又怎会轻易磨灭的了?!
而在与其他乞丐交谈中,也了解了管理这一大片区域的四袋干事李君。
谁知,李君的经历比阿牛更加曲折传奇。
李君原为荆湖一小城衙门捕快,每日兢兢业业,早出晚归,冷落了娘子。
谁知他娘子本是水性杨花之人,欲求不满下,和隔壁王五眉来眼去,一来二去,勾搭到了床上。
纸包不住火,一日,李君提前回家。入门,发现屋中不堪之景,勃然大怒,拔出腰刀,血光飞溅,奸夫**刹那间化为两缕亡魂。
李君连夜收拾包裹离去,先入了草莽,后被一位丐帮分舵舵主看中,引荐给帮主,凭借自身努力,当上了开封分舵四袋干事。
对于丐帮愈加了解,李清风发现在破烂衣衫、乱发污面的形象下面,丐帮之中也有很多曲折离奇的故事,让李清风有些痴醉,懂得了世态炎凉,仿佛看遍世间百态。
除了在规定区域乞讨,小三哥经常带阿牛和李清风去其他地界串门,为此,李清风也结识了不少开封其他区域的乞丐,皆是性格豪爽之人,这让李清风原本有些内向的性格开朗起来。
达不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种境界,但有时谈到尽兴处,几位丐帮兄弟也是相携进入酒馆一醉方休,为此,李清风总是存不了多少钱,但这种情况又无法遏止。
当然,相处时间最长的还要数最开始遇见的小三哥和阿牛。
平时乞讨之余,逗一逗逛街小姐,吓得她们花容失色。
要么三人蹲在妓院门口看着浓妆艳抹的妓女招揽客人,运气好还能见着被妓院打手打得鼻青脸肿扔出来的嫖客,亦或者是家中娘子带着家丁亲自来妓院抓奸。更多的时候则对妓女评头论足,讨论着哪位长相更出色一些。
用过晚餐,则跑到桥头迎着晚风,看滔滔大河上挂着灯笼的画舫花船,灯火通明一直延伸到远方的河岸繁华夜景。
三人一起乞讨,兄弟一起潇洒,放肆大笑,潇洒自在!
刚下山没多久的李清风,偶入丐帮,当上一名小小的一袋乞丐后的这段生活经历,仿佛自己在江湖生活了数十年般,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无论是看到的,听到的,还是自己感受到的。
十七岁少年青涩渐隐,悄然成长着……
这一日晚,李清风有些兴奋,因为听小三哥说,明日将是新入帮的兄弟学武之日。这让李清风很欢喜!
为什么欢喜呢?因为乞丐除了每日乞讨之外,上层偶尔还会发布任务,让下面人执行。若做的好,则可以获得奖励,甚至晋升。
而小三哥这区域的乞丐也接到过几次李君干事下派的任务,李清风摩拳擦掌想要跟着众乞丐一起行动,但被小三哥断然拒绝。
理由则是他刚入帮,什么也不会。所以任由李清风如何央求,小三哥丝毫不松口,就连看不下去的阿牛哥帮着求情也没有任何效果。
虽然很感激小三哥对自己安全的考虑,但还是有些失落。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还是很热衷于跟随帮派兄弟执行任务的,惊险刺激!
入帮的李清风从没告诉任何人他其实是会武功的,所以,大家都以为他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乞丐。
明天,可以学丐帮的武功了,一来,以后可以理所当然地跟着众人一起行动了,二来李清风只懂得清风剑法,对于其他武功怀着极大学习兴致。
而明日,就是李清风达成心愿的时刻。这让少年怎能不喜上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