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痴傻
吃了两口饭后,日月妾不知怎的眼前突然微微一亮,侧头问我道:“哥哥,等我眼睛好了,我就能看见东西了,到时候我可以去看小花吗?”
“当然能。”
“还可以去看小白兔吗?”
“当然能,只要你想看,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你都可以去看。”
“那我能去去偷看哥哥洗澡吗?”
“当然......不能!”
“呜,小气的哥哥......”
我有些无奈地说道:“这跟小气没关系吧。”
“就有,就有!”
她伸出的筷子都快指到我脸上了,我下意识的张开嘴吃掉她筷子上的米粒,她赶忙缩回筷子,因为瑶山的稻米很好吃,她又有胃病,我便限制她只能吃一碗,所以她宝贝着呢。
见她有些不开心地甩脸色给我看,我呵呵地笑着,随后笑容渐渐消失。
“妾妾。”
她下意识回头,问道:“怎么了?”
“......你还记得北落师门说的话吗?百年之后魔主将会出世,到时候三界会有一场大难。”
“记得,但......”
我看向她的眸子,迷蒙中带着让人沉醉的美丽,宛如泥潭让我深深陷入。
“其实我收到了天界传来的消息,有几位仙人传召我回去,因为时间急迫,我准备在治愈你的魂魄之伤后,就立刻前往天界,毕竟如果人界被毁掉了的话,你我也就不存在了。时间的话,可能......要去很久。”
日月妾急急放下碗筷,问道:“那哥哥你还会回来吗?”
“......会的,我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我便带你走遍天下,看尽繁华。”
日月妾似乎还不够放心,伸出自己的小指头:“那拉钩。”
我伸出手掌,握住了她的小指头,笑道:“这么大了就不要玩这种事情了,吃饭吧。”
可她依旧不依不挠地伸着小指头,我只好也伸出小指头,与她勾在一起,她这才作罢,重新端起饭碗。
“如果我走了,你一定不要离开瑶山,天界在这个世界最遥远的地方,你永远也找不到去不了的,明白吗?”
“我会在这里等你回来,不会让你担心的!”
“妾妾真乖。”
她嘴里含着饭,含糊不清地回答,我叹了一口气,见她桌上掉落一小团白饭,伸出筷子重新夹起到她碗里,她微微一停顿,对着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这一笑美得倾国倾城,如同荷花落于水,化作阵阵吹散寒冬的春风,让我不由得有些发愣。
无论我身处天界或地狱,只要你心里有我,便算我在陪你。
......
“这便是最后一次了,没想到你真的能撑到这最后一刻。”冷峻的男子看着我感慨,却只见我呆滞的模样,于是往我额头上狠狠一敲,我才勉强回神。
“哼,这就是你最后清醒的时刻,有没有什么遗言,如果有,说完后我便要开始摄魂了。”冷峻男子手托三界魂魄铃,上面蜿蜒的红丝与蓝丝流转着让人恐惧的光芒。
我摇头道:“没有,该说的话我已经在这四十九天说完了。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在完全治愈完她的伤之后,杀掉变痴傻的我就可以了。最后我想成为她心中的英雄,而不是一个疯子。”
冷峻男子沉默了一会,问道:“可以问一个问题吗?你明明可以选择肉身死亡后再摄魂,这样就不会痛苦了,可为什么......”
我看着她沉睡的脸庞,目光深情到极致,这一眼后......便要分别。
“她这一生过得太苦了,我们兄妹总是在不断分离,而我总是将她托付给别人,没能彻底尽好一个兄长的义务,所以与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珍惜,哪怕只是短短四十九天。”
冷峻男子默默点头,守在一旁等我做最后的决定。
“开始吧,拖得越久,被发现的可能就越大。”我闭上眼睛,世界的光明在我眼中逐渐消失。
这便是瞎了的感觉吗?这般孤独,这般可怕,她又是如何忍了二十年的呢?
清凉的感觉如蜻蜓点水一样碰在眉间,重复了四十八次的痛疼再次降临,哪怕已经经历过那么多次,依旧无法习惯那种感觉,仿佛世间最极致的痛苦都附到身上,人生八苦也不及其万一。
我如同野兽一般往外面冲去,房门都已经事先开着了,当我冲到门外时候,深深陷入肉里的手指捏碎了自己的骨头,眼睛睁得很大,血丝不断在眼白中蔓延崩溃,咬着千铁木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杀了我......杀了我......快啊......”
意识渐渐的被剥夺,四十九次的摄魂导致的魂魄的缺失,即将让我成为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在万分剧痛之中,我只求能死一个痛快。
所以当我看见透胸而出的那一段剑尖,当冰凉的感觉不断在身体中蔓延,我竟然在一瞬间觉得开心。
这把剑是经过我特别交代的,尾端系上了三界魂魄铃,这样的话,我就一定会死吧?
躺在地上,血的腥味与泥土的清香涌入鼻中,我缓缓闭上了眼睛,意识逐渐模糊不清,最后的最后,我回想起当时在都城的木棉树下,我与她的对话。
“我的愿望?我希望能治好你的眼睛和双腿,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只要有一线希望,我都会去做。”
当时她的脸上是多么的哀伤,可如今,那个愿望实现了。
哥哥......帮你实现了呢......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我竟然无法将他的魂魄全部拖出?这不可能!不可能!”
但我再次睁开双眼,眸中的神色已经是一片浑浊,猛地直起身子,奇怪地看着眼前这个人不断的用长剑捅我,他满头大汗,满是惊恐地看着我。
胸前被他捅穿了许多个窟窿,我觉得有点疼,不满地朝他拍了一巴掌将他拍飞,在草地上蹦蹦跳跳,胸前有许多东西流出,我也不在意,想找找看周围有什么好玩的。
抛下身后还要追上来捅我的人,我用力一跳,便跳到了天上,脚下有屡屡丝丝的白云,我好奇一模,然后往嘴里一塞。
“嗯......湿哒哒的......话说这里是哪里呀?”
我彻底爱上了这个游戏,一落到地面就往上胡乱地跳,这边的云层厚点我就去那边,塞到嘴中的白云从鼻子喷出,我就捏住鼻子,结果不能呼吸,差点把自己憋死。
不知道玩了多久,当我停下来的时候,阳光已经替换了月光了,周围满是高高的树木,与之前光秃秃的地面大不相同,我插着腰哈哈大笑,随后往前面冲去,如同一只不会拐弯的豪猪一般撞倒了无数树木,还觉得挺好玩的。
狂奔了许久,我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的,原本的衣服都变成碎片挂在树上了,于是我找来树叶,然后用口水涂抹上去,再贴到身上,可是树叶一干就掉,我只好不断的贴。后来在我低头贴的时候,一只大老虎扑上来咬我,那嘴中的恶臭实在令我厌恶,于是我一拳就把它打死了,发现它的皮毛还挺漂亮,于是就剥下来借用。
拍了拍身上的虎皮,我满意地点点头,抬起头装成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在森林中行走,无论什么东西来我就一巴掌拍飞,哼着不明所以的曲调,俨然一副山大王的模样,心里得意得不行。
不过在森林里待久了也不好玩,现在什么动物见着我掉头就跑,想起前几天因为肚子饿被我咬了几口的大黑熊,琢磨要不要找它玩,结果不小心走出了森林外面。
看着地上特别明媚的阳光,与森林中的阴暗截然相反,我巴眨巴眨眼睛,心里已经将大黑熊抛到了脑后,随便寻一个方向,我如同战车一样跑起来,“蹦蹦蹦”的脚步声实在好玩,跑累了我就跳到天上抓云吃,结果发现吃不饱还很累,就不跳了,躺在地上四仰八叉地喘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我跑到了一个荒地之中,脚下是硬硬的泥土,四周连一点植物都没有,但是到了这里我却觉得很安心,特别是站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我会舒服到想睡觉,于是就躺下好好地睡了一觉,睡到肚子把我饿醒,我才嘟囔着起来找东西吃。
不知道脚下的土好不好吃?
呸呸......难吃死了。
只好去原来的森林吃大黑熊了,不过怎么回去来着?
我挠着头,只好往四周摸索着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条河流,里面还有鱼,我一抓就是好几条,两口就吃掉了。
嗯.......骨头有点硬,肉还动着真难嚼。
之后我寻着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到了那个让我感觉很舒服的地方,我用尽全力往上一跳,狂风呼呼中,我终于看清了这个地方的全貌。
“哇!好大一个脚印呀!”
我欢呼着,落在地上后不断弹跳,看着脚下巨大的脚掌印,不知道是谁留下的,真的很厉害。
我在这里住下了,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好玩了,单单无聊的坐着,眼前便有一个个人影不断浮动游走,有眉间刻着梅花的人,有穿着火红衣服的女子,有抱着刀向我挑衅的刀客,还有一个坐在轮椅上可怜兮兮的小女孩。
我很想跟他们一起玩,因为他们都笑着,一副很开心的模样,但是每当我伸出手来,却将他们都扫没了,这样我很不开心。
后来在这里待得越久,就感觉心里越痛,就不太想呆了,又找了一个方向,我吃着云前进,唯有这个零食最方便,不用东奔西走的认路,只需要往上跳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