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 冀州
“大王刚才说什么?”比干一脸的不敢置信。
帝辛说道,“寡人说,在冀州相中了一名女子,想亲自去一趟,把她接回来。”
比干豁然站起,怒喝道,“大王放下朝政之事不管,就是为了去冀州,接一个什么女人吗?”
“朝堂之事有三公主持,寡人放心。”帝辛说道。
“你﹍﹍”比干气急,若搁到以前,他早就一脚踹过去了。
然而,现在的帝辛乃是当今大王,殷商的帝王,早已不是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孩子了,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否则就是有悖君臣之礼。
比干对于殷礼有一种近乎严苛的虔诚,哪怕他是帝辛的叔叔,哪怕是托孤四大辅臣之一,但君就是君,臣就是臣。
礼不可废,否则就乱了纲常,乱了伦理。
说他是迂腐也好,愚忠也罢,但这就是比干的坚持和行为处事的理念。
“太师,这您怎么看?”比干冲身旁的闻仲拱手道。
闻仲看着帝辛,皱眉问道,“大王,就不能传一道旨意,命左右去冀州接那女子到朝歌,非得劳驾您的千金之躯,亲自去冀州走一趟不可吗?”
帝辛摇了摇头,说道,“寡人心意已决,这一次,还请三公让寡人任性一回。”
“是什么样的女子,能让大王不惜自降身份,亲去冀州接她?”闻仲犯了嘀咕,与比干对视一眼,神色中皆都流露出一抹忧虑。
﹍﹍
帝辛并未带太多的人随行。
他已今非昔比,得到帝乙传法,自入道胎境后,这世间几乎无人能杀掉他,除非是仙人出手。
再有,帝辛刚刚继承大统,虽说算不上主少国疑,但凭他的资历,的确有许多人不服他,欺他年轻,想要搞事请。
若兴师动众的话,必会被有心人知道,他这个一国之主离开了朝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君王不可轻易离开都城,这是常理。
但为了她﹍﹍
帝辛决定再任性一回。
几年的修炼,剑齿虎已经成功进阶到了万象境,一日足以行驶万里之遥。
冀州,九州之一,位于大陆的北方地区,与东夷族接壤。
冀州有一部落,名曰有苏氏。
有苏氏崛起于夏朝期间,祖上曾响应成汤大帝征伐大夏的号召,灭夏之后,被成汤封为冀州侯,镇守冀州之域,势力最大时,几乎与与北伯侯分庭抗礼。
冀州,并非是富饶之地。
但当代冀州侯苏护,却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在他的治下,冀州日渐强盛起来,大有一副要与有崇国争夺北疆之最的架势。
有崇国,是北伯侯崇侯虎的封国,与西周、东鲁、南鄂并称为四疆之最,意为殷商四周最为强大的诸侯国,各节制两百路诸侯,其中有苏国就归有崇国节制。
有崇国同时也占据着北方最肥沃的土地和最茂盛的草原。
时至今日,有苏国还处于一种半农牧半农耕的社会文明,依附有苏氏的部落,也大多都是游牧野蛮民族,有苏氏叫这些野蛮人替有苏氏百姓放牧,形如奴隶一般,而有苏氏的百姓,闲时耕耕地,余下的时候,就会以每个屯子为单位,也就是大约八个到十个村子组合在一起的单位名称,征调壮年,编排成一军,进行训练。
全民皆兵,这就是有苏氏的制度。
地有妇女老人操持,再加上野蛮人放牧带来的收益,自然是可以保证有苏氏百姓饿不死,可以放心的进行日常的军队训练。
进入冀州有苏氏的疆域后,帝辛着一身粗布衫,戴着一顶草帽,微佝偻着背,牵着变化成黑牛的剑齿虎,一副乡下老农的打扮。
凭借着记忆,帝辛朝着有苏氏的都城缓步行去,他沿途一边看着风景,一边暗暗地琢磨,自己找到苏妲己后,是直接抱走呢,还是直接抱走呢?
苏妲己,冀州侯苏护的掌上明珠,同时也是帝辛的最爱。
一想起,上一世妲己死在自己的怀中,而自己也落个悲愤自杀的下场,他的心,就变得疼痛难忍。
一想起,这一世自己即将要与自己的所爱相见,似相隔了几千年的岁月,他的心,又变得迫不急切起来。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此刻的帝辛,内心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不知不觉,帝辛来到了冀州城下。
想当年,有苏氏在冀州这块区域闯荡出威名时,有崇氏还只是一个小弟弟。
然而,有崇氏却后来者居上,不仅将昔日的霸主有苏氏拉下神坛,还一跃成为了北疆之主,堂堂的四大诸侯的北伯侯,总领北方二百镇诸侯,连昔日的冀州霸主有苏氏,也成了有崇国的附属。
世道无常,变幻莫测。
没有不倒的王朝,更没有永久的势力。
牵着老黑牛,帝辛走入了冀州城内。
一入城,那鼎沸般的喧嚣声便传入耳中。
冀州城很繁华,毕竟是千年古城。昔日大夏王朝花费了三年的时间,征调千万奴隶和大批的金钱物资,才修建起来了这座雄伟古城。
初时,建造冀州城的目的,就是让它成为一颗扎根在冀州之域的不朽堡垒,东防夷族,北防宗教界,成为连通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自建成后,一向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神识悄悄地朝四周扩散开来。
在城中心,坐落着一座府邸,那是苏府,冀州城的主人,苏护的府邸。
神识没有惊扰苏府,而是避让了开来。
这个时候,苏护的修为应该已经突破到了万象圆满境,供养在府内的异人高手、大阵禁制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帝辛已贵为道胎境,却也不敢保证,神识不会惊动苏府的阵法和拥有特殊本领异人们的探测。
再有,帝辛来这儿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苏护或是冀州城,而是苏妲己一人罢了。
“找到你了!”帝辛眸光一闪,身躯一晃,便自原地消失不见,下一刻,他人就已经越过了三条街道。
而身边的行人,却仿若没有看见一般,依旧该干什么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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