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终审

为了避免被他人怀疑,李仁将三百两白银藏了起来,暂时不会使用。同时,李仁与外乡的好友密谋,由其好友前去董勇的店铺,拿着欠条去收钱。准备趁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提走一千两白银,事后又可以将此事栽赃到江湖骗子团伙头上,可以说是没有丝毫隐患。但让李仁万万没想到的是,董勇的店铺掌柜是董勇一手提拔起来的人才,有见识,有主见。

店铺的掌柜对于李仁好友手中的欠条理都不理,直接回应,想要提钱,非常简单,让董勇亲自来提,若是董勇没空就让其亲属带着董勇的手令来提钱,其它的情况一概别想提钱。这欠条不论真假,都是董勇欠他们钱,虽然店铺的钱也是董勇的,但是店铺掌柜只有守财之责,没有替董勇决定钱财使用途径的权利。这欠条是否是真的,这钱怎么还,一次性还清还是分几次还,都去找董勇商量。和店铺无关,和店铺掌柜无关。简单来说就一句话,想要钱?没有!

李仁的好友不敢把此事闹大,店铺的掌柜又提出要见官,他无奈,只好罢手。不过也因为这一番争执,让不少人看到了他的脸,也为智弦后来断案提供了人证。

其后,丁律再审董勇,董勇认为花费了一千多两白银,已经疏通了关系,倒也好说好话,但是其后越审越不对劲,发现丁律竟然拿钱不办事,自己竟然会被别人如此耍弄,认定自己难逃一死的董勇于是大闹公堂,怒斥丁律贪赃枉法,辱及丁律祖宗十八代,问候其女性亲属。丁律受这无妄之灾,大怒之下将董勇打入大牢。

常人受人侮辱,脾气火爆的就行血溅五步之事,更何况丁律可是身为一县县令,又是智弦的小舅子。其火气之盛可想而知,于是下了弄死董勇之心,并呵斥吴墨等人将收受的李氏金钱退还,并判了董勇死罪。

吴墨前去返还金钱,心中本就不喜,又被李氏怒骂,心下更脑,再看李氏衣冠不整,于是起了邪火,这才失去了理智,意图不轨,不过在李氏的挣扎之下,吴墨应该也很快恢复了理智,否则李氏恐怕难逃一劫。其后早在一旁偷听的李伯察觉到了事情有变,吴墨恐怕不敢行不轨之事,于是选择了一个巧妙的时机闯了进来。

在李伯隐晦的宣传下,此事一时甚嚣尘上,成为百姓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话题。李氏受此委屈,董勇更怒,于是在愤青的狱卒帮助之下,成功逃出了监狱,不过想要逃出青州几乎是做梦,所以董勇前来智弦这里告状。

案情说复杂不复杂,说难也不难,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让智弦不敢忽视。其一,最严重的就是县令竟然有权判人死罪,而且会因为私愤而置人于死地。其二,狱卒竟然会偏听偏信,因为心中所谓的正义、公道,释放被判死刑的犯人,而不是通过其它途径来解决此事。其三,判人死罪的案子,不、应该说是所有案子案卷都显得杂乱无章,所谓的铁证如山就是一个笑话。其四,一个捕快竟然对辖下的地痞流氓的情况都不清楚!这简直就是一个笑话,所谓官匪一家不是空X来风的,双方恰恰是打交道最多的才对。其五,行贿竟然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有了事情,百姓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走关系?

这种种情况无一不说明智弦的统治远没有他所认为的那么美好。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这古代,交通不便,因为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消息滞后,思想、观念狭隘,如井底之蛙。而且县官不如现管,所以士族、宗族等的威望在百姓的心中更高过官府。

这还是智弦一直默默推行改革的结果,十年之功才这么点成效,这让智弦无比的失望。看来必须要让村民开眼界,为自己的势力吸收源源不断的鲜血,保持自己势力的年轻、朝气。不过当前最重要的是对这个青州,甚至天下瞩目的这个案件进行审判。而智弦也有意将这件案子作为典型进行宣传。

本案的审判如下:一、县令丁律渎职,判处丁律罢官免职,流放千里,永不录用,赔偿董勇一百两白银。

二、捕快吴墨,收受贿赂,非礼李氏未遂,剥夺捕快职位,杖责五十、墨刑,流放千里,永不录用,赔偿李氏名誉损失费五十两白银。

三、狱卒,见义勇为,不平则鸣,其情可佳,但身为狱卒,私纵犯人,触犯国法,剥夺狱卒之职,永不录用,羁押三年以做惩戒,另赏赐白银五十两。

四、贾老六偷盗不成,造成两人死亡,并攀诬他人,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判处死罪,斩立决。其家三代永不录用。

五、董勇不积极配合官府办案,咆哮公堂,侮辱命官,并令家人对官府行贿,触犯国法,其情可悯,特判羁押一月,没收行贿赃款,并罚款三百两以儆效尤。

六、李氏意图行贿,因此事未成,其情可悯,免除其罪。

七、管家李伯,欺上瞒下,瞒骗官府,私吞主家财产三百余两,判处退还私吞的财物,罚款五十两,并处墨刑,流放三千里,永不录用。

八、李仁,见利忘义,和李伯合谋,私吞他人财物三百两,判处墨刑,流放千里,永不录用。

九、李仁之友,和李仁意图私吞他人财物千两未遂,判处罚款五十两,羁押三个月。

十、捕快……

涉案人员几乎都受到了惩罚,而且每个人的惩罚都有理可依。智弦亲自主持,将案件整理成册,包括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的推断,案件的真实案情,案件的审判依据等等,极其的详尽,然后将此册颁布全州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