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四章 潜伏三

以至于两人几乎是以兄弟相称,对于林风的来历也没有过多理会,乌托尼部落之中是不会有狂暴一族的,在钱克铎看来就算有也都是一些叛徒而已。对于林枫带领他的人直接干掉了梭基,做了他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只是睁一眼闭一只眼,还连带着想一个合理理由向上面汇报这个情况。

转过背看见了自己的一个小妾,想也没想抬手直接将其击毙,随即喝道“来人,将尸体抬往克雷斯尔大人那里,就说梭基强行占有了我的小妾,我的手下看不过去,私自出手干掉了梭基那个废物。。。。恩,就这样说。”

待到尸首被抬走,钱克铎又拿出了那把流星锤抚摸着,越看越喜欢,从人类那里缴获的大量宝贝都是被高层收走,自己等人绝对不会分到一针一线的,毕竟榊族数量极多,所谓僧多粥少,即便如此,那个林齐天竟然还送了自己一把像样的武器,这个兄弟认得值当啊。

而另一边,林枫已经将目标定在了另一个乌托尼旗下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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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圣界

经过接近两百年的发展,枫神宗已经成为第九圣界第一大巨擘势力,再加上背后有道晴空这位一界之主罩着,与黑暗和大明圣域关系交好,已经是无敌的存在,反倒是光明教廷在三大势力的联手打压之下,节节败退,如今只剩下苟延残喘,大部分教众已经四散逃走,一部分被各大势力收编,光明教廷已是名存实亡,而教皇已经毕竟是圣界一方高手,道晴空不忍其陨落,将其收入界主府成为自己的贴身侍卫。

对此,教皇丹顿也认栽了,本想逃回神界,却发现因为圣界的教廷落寞之后神界对自己的态度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寒心至此也就打消了回去的念头。

圣界沙皇北段,也是大漠最为凶险之地,堪之为最,就连大漠之王枯木圣王邱云志也不敢深入的地方。

“小姐,那小子跟来了,要不要再甩开他?”血无常这时小心问道,他眼前的这位可是枫神宗的第一至宝,林枫的小女儿,林小娇。

而血无常在来到圣界之后凭着他的小聪明自然也混的风生水起,现在直接成为了林小娇的侍卫,身份已经不同以往,虽然依旧还是林无双的奴隶,但主人去了神界,自己的修为也在不惜性命的代价下得到了巨大的提升,有了这样的成绩,宗门自然赏赐了一些神丹妙药给他,进步以提升了他的修为,速度俨然超越了许多附属家族的有名天才,如今他已是虚圣中期,在圣界也算是小有成就。

林小娇回过头看了看身后不远处的一行人,人数有十三,为首的正是光明圣域现在最先涌出的一位强者的后代,名叫戴月行,其老祖正是光明教廷倒塌之后取而代之的戴宗,有些名望,相比枫神宗却也还有些距离。

戴月行年纪不过五百岁,一身修为已到大圣中期,天赋超然,为人有些心高气傲,无数势力都曾想与之攀上关系,家中闺女也都尽数施展才能,却没有一个让他能看上的,唯有林小娇除外。

二十年前的匆匆一瞥便是执着到现在,无论林小娇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虽然林小娇对其并不感冒,而且还有些讨厌,血无常有一次就曾大胆问道“小姐到底是讨厌他哪一点?无论家室还是他个人,貌似都不错啊。”

林小娇的回答是“我不喜欢他的长相。”

血无常“好吧!”

这个理由貌似还真就成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感觉,如何将就?

跟在林小娇身后也有几十年的时光,血无常哪里不知道李晓娇的想法,在圣界,娘亲犹在但父亲林无双可是去了神界啊,自己再怎么也会等到父亲回来再说成亲一事,至于人选,林小娇从未考虑过这个方面,如果真要说条件的话恐怕是得比自己父亲优秀的才行了,不过放眼世界,谁有此本事?

“那我去赶他走,整天像个苍蝇,烦都烦死了。”血无常作势朝后走去,却被林小娇拦住。

“别理他,要跟就让他跟着吧,哼。。。”林小娇转过头看着戴月行,话音不小,却是不在乎对方听见,这时只见戴月行冲着自己微笑点头,却是回应了一记白眼。。

“公子,这林小姐也太无礼了,要不我们走吧,何故在此受人白眼。”一个年纪与戴月行相仿的年轻人这时说道,正是后者的旁支表弟,也姓林,名叫林沅。

“我愿意,不爽你就走啊。”反过来,戴月行给了林沅一个白眼随即说道“林丫头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虽说家室比不上,但好歹我也是圣界第一天才,只要持之以恒,方能打动她的芳心,而且这可是老祖交给我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