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最强的“字”

会文酒楼向来都是以文会友之所,不过今天却成了快意恩仇的决斗场。

许春败走,众人本欲散去,怎料秦墨与曹爽又起干戈。

秦墨打败许春,众人多少还能接受。可若是秦墨和曹爽打起来,恐怕没有一个人认为秦墨能赢。

虽然许春和曹爽都踏入了超命书生境,但前者充其量只是超命书生境中期,而后者已经是超命书生境的巅峰状态,距离绝命书生境只差一步之遥。

除了实力,曹爽的背景也非许春可比。

众所周知,曹爽有一个十分厉害的堂哥,名叫曹闯,乃是绝命书生境的高手。即便曹爽经常在书院作威作福,也没人敢说什么。

所以,秦墨不但打不过曹爽,而且也惹不起曹爽。

秦墨看着一脸傲色的曹爽,冷冷道:“就像刚才许春所说的,有些话说了,就要承担后果!”

众人纷纷摇头,难道秦墨真的要和曹爽动手?

“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曹爽冷笑一声,开始活动双手手腕,“那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残酷!”

曹爽目露凶光,很明显已经动了杀心。即便此处不能杀人,曹爽也会打散秦墨的本源才气,然后再慢慢地折磨后者,毕竟曹爽在墨香书院可是出了名的残忍。

“求之不得!”秦墨想起方才曹爽对李亦菲轻薄的场景,心中便有一股怒火喷涌而出。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李亦菲在他心目中已经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

众人屏息凝视,不知道秦墨与曹爽二人又会爆发出怎样激烈的战斗?

一道金光在空中划过,曹爽已将一支湖笔握于手中,“既然你会法术,那我们就以‘一字千钧’来定胜负!”

秦墨正欲说话,黑衣女子忽然道:“傻小子,他的境界比你高一些,若是和他比试‘一字千钧’,你定然不是他的对手。”

其实,秦墨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曹爽率先提出战斗方式,自己又岂能认怂?

“即便是近战,我也不见得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战胜他。”秦墨思忖一番,终于坚定道:“所以,我还是想试一试‘一字千钧’!”

“既然如此,我只能最后再提醒你一句,唯有完全领悟诗中的情感,才能发挥出‘一字千钧’最大的威力。”说罢,黑衣女子的声音便消失了。

“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黑衣女子在心中暗暗说道,“年轻人总要经历一番挑战才能成长!”

秦墨什么也没说,直接拿出笔墨纸砚,并摆出“一字千钧”的起手式。

周围众人见状,纷纷小声讨论起来。

“曹爽的‘一字千钧’强横无比,同境界之下无人能敌,秦墨这一步棋可走错喽!”

“曹爽竟然用自己最拿手的法术来欺负一个新人,传出去岂不是要被人笑话?”

“这有什么,只要能赢就行,根本不必在乎用什么手段。”

“唉,看来秦墨的下半辈子要在床上度过了。”

这些老生都知道曹爽在“一字千钧”上的造诣,纷纷为秦墨的即将陨落而感到惋惜。

曹爽的心里则是乐开了花,他提出以“一字千钧”来定胜负,开始还怕秦墨不答应,可没想到秦墨竟然直接摆开了架势,简直是羊入虎口。

“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新生,能败在我的‘一字千钧’上,你也算值得骄傲了。”曹爽喜形于色,仿佛已经取得了战斗的胜利。

“但愿你的法术也能像你的嘴一样厉害。”秦墨冷冷地说了一句。

“哼,受死吧!”曹爽周身才气涌动,开始书写他的诗篇。

可让人惊讶的是,秦墨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不知在沉思什么。

“这小子不会是放弃了吧?”

“他若是想放弃,刚才又何必答应?”

“即便不放弃,你认为他的‘一字千钧’能和曹爽相提并论?”

众人议论纷纷,有不少人都认为秦墨已经放弃了抵抗。

其实,秦墨并非放弃抵抗,而是在考虑用哪一首诗,输出哪一个字。

思绪在往昔的岁月中翻飞,秦墨猛然想起,昨天晚上他与李亦菲联手对付任勇时,李亦菲曾以《江雪》一诗发动“一字千钧”,而她输出的却是一个“莲”字。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这首诗中并无“莲”之一字,但李亦菲却以此字作为输出,可见“莲”字对她的意义非同一般。

况且,李亦菲输出的“莲”字比输出的“火”要强横许多,这其中似乎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

秦墨沉浸在其中,他仿佛已经探寻到了“一字千钧”最本质的奥秘!

曹爽见秦墨竟然在原地闭目养神,更感觉自己胜券在握。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曹爽挥毫泼墨,两句诗立刻在宣纸上挥洒而就。

所有人都知道,诗的等级越高,产生的攻击力也就越高。这首《清明》乃是修身级下等诗,爆发出的攻击力自然强悍无比。

曹爽狂笑一声,宣纸上的诗句凌空飞起,在空中凝聚成一个赤红色的“爽”字,“一字千钧,爽!”

“一字千钧”这种法术被开发出来已有上千年,等级划分十分完善。入门级文章所凝聚出来的字为墨色,修身级文章所凝聚出的字则为赤红色,若是到了齐家级,输出的字又会变成玄青色。

“这曹爽可真是够自恋的,竟然用自己的名字作为输出。”众人的心中都是这般所想,不过却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

“爽”字霸气威严,在空中散发出熠熠红光,直向秦墨奔去。

曹爽曾亲自测试过这法术的威力,赤红色的“爽”字足可以毁掉一座小山。秦墨若是受此一击,即便不是粉身碎骨,至少也得半身不遂。

就在这时,秦墨忽然睁开眼睛,右手执笔,在纸上飞速写下四句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众人的瞳孔一阵收缩,纷纷露出不解的神色。

秦墨要想与曹爽抗衡,最起码应该使用修身级下等诗,再不济也该用入门级上等诗。

而该这首《静夜思》不过是入门级中等诗,比曹爽的《清明》相差两个小境界,又岂能获胜?

曹爽仿佛已经看到了秦墨惨败的样子,竟端起桌上的一碗酒喝起来。

月,在古代往往寄托着思念。举头望明月,你的心中又想起了谁?

一缕相思在秦墨的心中萦绕不止,和那七年的暗恋之情交织在一起,共同幻化出一个绝美的影子——柳惜月!

此刻,秦墨的眼中满是柔情,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仿佛不像是正在经历生死战斗,倒像是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人。

下一秒,秦墨抬眼望向前方,表情骤然严肃起来,胸中的万般思念化作此刻的奋笔一挥,“一字千钧,月!”

四行诗句跃然而出,在空中幻化成一个“月”字。

现场突然寂静下来,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惊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那“月”字并不是单纯的墨色,而是一半墨色,一半赤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