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法家秩序
金万三看着手中的字迹工整,铁画银钩仿佛有着法度威严的家规,瞳孔不由自主的收缩,心中更是掀起惊天骇浪。
千年的王朝,万年的世家。
人世间王朝不断的更替,但是世家却能屹立万年。
世家能够经久不衰,人才辈出,除了良好的教育之外,就是因为有完善的家规。引导规范族人的行为。
虽然没有看到过其他家族的家规族法,但是金万三敢肯定,定然没有司徒刑编纂的完善。
看了一眼正在读书,全力备考的司徒刑,金万三眼中充满了敬畏。
只要司徒刑不早亡,必定能成为一方巨头,司徒家也必定会成为名门望族。
想到这里,金万三不由暗暗为自己投靠司徒刑的决定而感到得意。
司徒刑的眼睛落在书本上,但是脑袋却在想别的事情。因为亲身编写家规家法,让他对法家的理解上又进了一步。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随着体悟的加深,司徒刑眼神幽幽,斩仙飞刀颤动鸣叫,一丝丝法理凝聚,虚空中有看不见的锁链在交织。
两日后,一块一丈高,用上好石材雕刻,重若千钧的石碑,被几个武士抬入司徒府,最终按照司徒刑的意思,被放在正厅之外,最显眼的位置。
石碑上的文字,是完全拓印自司徒刑亲笔所书的《司徒家范》,一笔一划,以丹漆描红,好似金钩银划,说不出的气度森严。
为了防止石碑被风吹雨淋而褪色,在石碑的外面更是计划要修建一座凉亭。
随着碑文落地,整个司徒府都仿佛摇晃了一下,一条条代表秩序的锁链从碑文中射出,结成网状,将整个宅院罩住。
不论是掌管外宅的金万三,带领武士的杨寿,还是其他奴仆,不由的都感觉心中一重,仿佛是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约束他们。
司徒刑站在大厅门口,望着空中的法网,心中不由的升起一丝窃喜。
法网初成,他对法家的理解更进一步,只要获进士业位,定然能够突破一级法徒,成为二级法士。
金万三逢人便笑,更掌握家里的财政大权,所以在司徒府中人缘非常不错,也有不少嫡系。司徒刑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司徒府虽然初立,但是也有几十口人丁。
在司徒刑看来,下人拉帮结派只是迟早,也是必然之事。只要金万三负起管家的责任,不欺下媚上,他不打算追究。
金万三也是玲珑之人,知道司徒刑重视家规家法,担心下人不识字,金万三亲力亲为,为大家朗读讲解三日,确保每一人都听懂理解之后,这才停下。
对于这一点,司徒刑感到非常的满意。
杨寿冷面,不善于表达,也没有金万三的油滑,但是他和士卒们食同锅,睡同寝。
很快就获得了武士们的效忠。
也是在司徒府中,唯一能够和金万三抗衡的势力。
司徒刑将赋予了杨寿监督的权利,只要有族人下人违反家规,就会被缉拿惩戒。
金万三和杨寿两人,同时为司徒刑服务,但是又互相钳制,不会做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这也是司徒刑刻意为之。
“第一条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毕更行会拜之礼。
第二条时祭之外,不得妄祀徼福。凡遇忌辰,孝子当用素衣致祭。不作佛事,象钱寓马亦并绝之。是日不得饮酒、食肉、听乐,夜则出宿于外。
第三条祠堂所以报本,宗子严洒扫扃钥之事,所有祭器服不许他用。祭器服,如深衣、席褥、盘盏、碗碟、椅桌、盥盆之类。
第四条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
第五条拨常稔之田一百五十亩,世远逐增,别蓄其租,专充祭祀之费。其田券印“义门司徒氏祭田”六字,字号步亩亦当勒石祠堂之左,俾子孙永远保守。有言质鬻者以不孝论。
第六条子孙入祠堂者,当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对语、疾步。晨昏皆当致恭而退。”
。。。
法都是好法,但是能不能真正的被落实,监督执行是关键。
俗话说经是好经,被和尚念歪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在司徒刑看来,还是监督不到位。
因为监督不严,执行不力而胎死腹中的事情并不少见。
比如说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来是有益于民生的,结果被下级官员层层剥削,横征暴财,反而造成百姓民生艰难。
因正因为此最后更是不得不废除,王安石也因此被贬斥。
司徒刑正是借鉴此事,才将监督之责赋予杨寿。
杨寿是兵家子弟,恪守原则,在执行方面,的确是最佳人选。
有几个偷盗主家财物的家奴,被杨寿抓住,不顾其他人的求情,按照家规打了二十大板,并且将他放逐。
树立了家法的威严,刹住了一些歪风陋习,司徒府门风为之一靖。
司徒刑感受一种秩序之力正在府宅上空成型,在强大的,代表国家威严的法网之下,慢慢的出现一张面积小上很多,却能互相补充的副网。
而他作为家法的制定者,以及执行者,更是具备了某种特权,只要他想要,随时可以调动此股秩序之力。
长着翅膀的斩仙飞刀,雪白的刀身上,仿佛烙印一般,被铭刻了很多细小的法文。
司徒刑能够感觉到斩仙飞刀传来的喜悦,因为法则的淬炼,飞刀变得更加的坚固锋利。
他甚至有一种感觉,随着司徒府的壮大,家法的深入人心,他可以借用的秩序之力,会更加的强大。
这就是法家的优势所在,最接近规则之力。借用规则之力对敌,哪怕只是一介白身,只要体悟出法家种子,就能借助法则之力。
只要法则之力够强大,完全可以做到越级杀敌。
而且真正有成就的,都是参与变法或者是制定法律的,比如说中古法家巨头商鞅,亲自主持了秦国的变法,虽然最后作法自毙,但是人亡法存,并且凭借此法死后封神,成为神界一方巨头,享受万载。
“仅仅是制定家规,就让我获益如此之多。如果我有机会参与国家大法的制定和修改,岂不是能够成为法家巨头,享国祚气运。怪不得法家弟子必须出仕,只有辅佐人主,才有这样的机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