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小乐圣一曲动玉霄
群芳海的人肯定是从玉霄那里知道关于这首曲子的事情,只是玉霄会怎么说,说多少,他就不知道了。不过他相信玉霄不会泄漏他的秘密。
因此沈知命便安心的同众人一样,看向了舞台上的花奴,不管怎么样,
“这首曲子名叫梅花三弄!乃是作曲之人亲口告诉我们玉霄神女的。“
感受到台下众人渴望的眼神,花奴也没有卖关子,直截了当的回答道。
“梅花三弄?”
“好贴切的名字啊!”
“作曲之人,必是文采飞扬的音乐大家!”
......
一时之间,台下众人炸开了锅,夸赞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元稹和赵左蓝也惊讶的看着沈知命,这名字实在是太惊艳了,贴曲中之意,且诗意盎然。
等众人声音稍息,花奴轻启勾人魂魄的妖艳红唇,继续说道:“至于来历吗?想必大家也有所耳闻,是出自咱们玉霄神女的玉霄别苑!”
“这事我们都知道啊,听说这首曲子的作者是一位姓朱的公子?花奴姑娘可否透漏一下这位朱公子是何来历?“说话的是一位身材瘦高的书生模样的年轻公子。
花奴妩媚一笑道:“要说这位朱公子,身份可是不简单,并不是像大家听说的那样,只是一个员外郎的儿子。”
她这话一处,元稹和赵左蓝差点没端稳手中的茶杯!
沈知命闻言,心中无比的奇怪,这花奴到底在搞什么鬼,就算他知道自己是沈知命,那也的确是员外郎之子,身份有什么不简单的。
“难不成她知道了自己的母亲是飞羽仙子!”
想到这一点沈知命惊出一身冷汗,虽然他还不知道自己父母和姨娘为何要隐姓埋名,但是他可以猜到,这事情一定是关重大,甚至关乎自己一家人的生死。
“不应该啊,就连自己,也是最近才从玉麒麟口中得知自己母亲身份的,外人不可能知道。”
“难道是玉霄知道了自己姨娘的身份,顺藤摸管猜出了什么?这也不可能,且不说自己并未在玉霄面前提起过家人,就算说了玉霄也不可能把这事说给外人,毕竟无论怎么说玉霄都是自己人。”
电光火石之间,沈知命脑海里闪过无数的念头,但又被他一一否决。
正当他无比担忧,又想不出究竟哪里出了纰漏的时候,花奴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这位朱公子实际上来自儒圣之林,是当今乐圣师旷的入室弟子。”
“什么!儒生之林!”
“乐圣的入室弟子?”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
她这句话无异于一声平地惊雷,炸响在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底。
那可是儒生之林,四千年以来都是儒家正统,读书人心中的圣地。
尽管近百年来一直避世不出,对世俗的影响早已经大不如前了。
特别是三十年前,朱圣又创建了南溪书院,如今南溪书院的学子遍布大周朝廷,年轻一代的读书人几乎占据了国子监九成以上的名额。
可是儒圣之林在读书人心中的正统地位依旧是不可动摇的。
如果只是读书做官,那你学习南溪书院那一套完全没有问题,甚至可以说是捷径。
但是任何想走儒家修行道路的儒生还是得以儒圣之林为根本,养浩然之气。
毕竟儒圣殿的五尊雕像可还在那里摆着,这可都是实打实的九品儒圣境。
而朱圣的圣人之名虽是先帝御笔亲封,但朱圣本人不过区区七品立言境。
虽然是当世儒修第一人,却不是修行者眼中真正的儒圣。
在音乐这一块的建树,就更是云泥之别了,纵然儒圣之林已经沉寂百年,但是无论是民间流行的音乐,还是朝廷的祭祀之乐,几乎都出自儒圣之林。
大家今天突然听到神都冒出来一个乐圣的入室弟子,众人的惊讶之情可想而知。
此刻的元稹和赵左蓝的表现,已经不能用惊讶形容了,简直就是震惊了。
此刻的两人不仅茶水撒了一桌子,眼睛更是一动不动的盯着沈知命,嘴巴张得简直要裂到后脑勺了。
沈知命自己也是一头问号,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也不知道为啥花奴要说这样的谎话,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还是说自己穿越之前,这位仁兄真的是乐圣的弟子,这可能吗?
花奴解释道:“大家有所不知,这位朱公子很早之前就对玉霄神女情根深种,痴迷异常。”
“后面得知玉霄神女喜欢音乐,更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三夜,呕心沥血,才创作出来这首梅花三弄。“
“最后曲子作成,朱公子愣是晕了过去,为的就是给玉霄姑娘一个惊喜。他是乐圣传人的事情,也是朱公子亲口告诉玉霄姑娘的。”
听着花奴言辞凿凿,讲着俗套青楼花魁和绝世才子的动人故事,沈知命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他现在算是知道了,什么传奇身份,身份乐圣传人,全都是教坊司的营销手段,根本完全都是瞎编的。
不过沈知命也松了一口气,他确信关于自己家人的事情并没有泄漏。
可是,花奴的这番话,却做实了朱云岭这个人痴情才子的人设。
沈知命已经听到身边的不少人发出这样的感叹了。
“这位朱公子还真是痴情之人啊!”
“人不风流枉少年!”
“这必将成为神都的一桩风流韵事啊!“
“大周已经多少年都没有这样的风流少年了!“
......
这件事虽然完全是教坊司虚构的,但是它的影响力却远远超出了沈知命的预料。
【小乐圣一曲动玉霄】
不久之后,这件事成了神都坊间最出名的艳谈,甚至以这件事为原型的评书和画本故事也都成了神都人民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
“她说的都是真的?”赵左蓝向身边的沈知命求正道,不过看他的表情似乎已经完全相信了花奴的话,看向沈知命的眼神多了一丝崇拜。
年少风流,多才多艺,这样的朋友他最喜欢的。
状元郎虽然才华横溢,但他觉得这个人少了些趣味。
沈知命就不同了,不仅诗做得好,有擅长音乐,而且还是个性情中人。
比状元郎有意思多了。
元稹也好奇的看向沈知命,他觉得这事情太过离奇,即便是真有其事,多半也是被夸大了。
从古至今,各种野史杂谈,类似的事情多有记载,作为状元的元稹,心里是无比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