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小美人的震惊
……
我找!我找!我找找找!
对于身后美少女的一切言语和举动,陈峰自然是毫不知情。
若是让他听到美少女的嘀咕,恐怕心里该发毛了,会吓得跳起脚来。
只是拍了屁屁两下而已,这就被赖上,直接成了人家的男人?
以身相许什么的,只是他的一句戏言而已。
陈峰此刻一门心思扑在比赛上。
一路前行,他将注意力多放在了搜寻灵药上。
当然,他也知道,之前那些少年猎士急吼吼地离开,也是第一时间寻找灵药去了,而且十有八九是直接赶去采那些事先标记好的灵药了。
若是可能,陈峰真想亲眼看看,有的少年猎士在看到标记的灵药被人采走时,那脸上可能出现的精彩表情。
陈峰不着急去寻他作过标记的几株灵药,毕竟它们彼此间相距有些远。
没有黑阎王代步,赶路太过耗费时间了。
有那么多的时间,以他的寻药能力,还不如挑选一处陌生地域重新搜寻一番所得收获更多。
当然,随着深入,真要路过灵药所在位置时,陈峰也不会客气。反正别人都在设法作弊,他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一路前行,遇到合适蛮兽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毕竟,虽然寻药能力逆天,可若是所过之秘,皆没有灵药存在呢?他同样无计可施。
所以,能否找到灵药,多还是要看运气。这可不是平时狩猎,他还是要确保收获多一些。
事实证明,他的神奇探查能力和强悍的感官能力,不光有助于他搜寻灵药,在对蛮兽的判断上亦是高人一筹。
不光之前师傅狄龙所授一切技巧皆被派上用场。若是顺风,陈峰靠着两项能力,甚至能通过一两里外传过来的气息,判断是否有蛮兽存在,就连蛮兽的种类和品阶也能判断个八九不离十。
所以,出发后不久,他就猎杀到了一只二阶银牙犬。
这银牙犬,死得憋屈,是被陈峰暗中偷袭,猛地掷出一枪给穿死的,连什么陷阱绊索之类的全都用不着。
而后,他继续前行。走的路线,一直是之字型,这样搜寻的范围可以更大一些。
一路有惊无险,遇到五阶以上的蛮兽,陈峰便躲避开。不是他不能敌对,而是猎杀起来有些费劲。况且,若真是猎杀成功,他该怎么解释。
精元境后期单人独枪猎杀五阶蛮兽?!
太过惊世骇俗了!
有了!
就在陈峰感叹今日似乎运气不佳时,他发现了他的最爱——一株蓝纹草。那蓝莹莹的光晕,看在陈峰眼中,跟冷艳小妞叶语冰一样顺眼。
哈哈,一株灵药到手,最起码,他不会是所有选手中最差的了。毕竟灵药难寻,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
自己与蓝纹草,可真是有缘呀!他服食过数十株灵药,似乎一多半是蓝纹草。陈峰简直受死这美丽的如同蓝色精灵般的灵草了。
得意中,他却是没有注意到,在他百多丈外的远处,一双如星美眸正悄悄地关注着他。
他在采到蓝纹草的一刹那,面上贪财之色尽显,可谓原形毕露,让美眸的主人面上生了一股确信,外带丝丝不爽。
这个家伙,还是这般财迷呀!
再接再厉!参加比赛的少年们,个个天资不俗。而天资不俗,就意味着他们是上天宠儿,运气通常都不错。
再加上有本镇兽骑士之前作弊标记下的灵药。
所以,他们一人采到一两株不会是什么难事。五个人相加,可就是十株左右了。
陈峰感觉,要想助天角夺得比赛第一,他一人采取十株八株灵药都不够保险。最起码得采到十二株以上灵药,才能做到后顾无忧。
以往,三镇比赛共举办过三届,这是第四届。前三届中,曾经出过十二株灵药、加上其他猎物,总价值达到近千枚金币的好成绩。
瞅瞅天色,比赛时间过了差不多刚有五分之一,陈峰暗暗盘算,就时间来看的话,完成这个目标还是比较轻松的。
他对自己搜寻灵药的能力,极为地自信。
银斑猪!
看到这只三阶蛮兽的刹那,陈峰眼中冒出饿狼般的光芒。
他可忘不了这蛮兽肉的美味呀。最近一段时间,他虽然收获不少,可一次也没能猎杀到这肉中极品,似乎被人杀绝了一般,所以很长时间没能一饱口福了。
“既然碰到了,就是你我有缘,请成为我的盘中餐吧!”
陈峰贱贱地嘟囔着,暗暗潜近,然后猛然掷出长枪,继而一下冲了出去。
被陈峰强大力道掷出的长枪,较优良长弓崩射出去的箭矢亦不慢,又快又准,成功命中银斑猪之一条猪腿,将其一下直接钉在了地上。
蛮猪口中发出一声悲惨嘶鸣,想要挣脱,可长枪穿过猪腿后深插入土,一时根本不可能摆脱。
银斑猪眼见陈峰出现,根根猪毛如银针一般竖起,冲着陈峰露出了獠牙。
一声尖利的嘶嚎声中,它竟然硬生生地扯开了腿上的皮肉,摆脱了陈峰的长枪。
然后,一瘸一拐间,冲着陈峰便撞了过来。
来得好!
银斑猪的凶残,令得陈峰有些佩服。
牢记狄龙之前打猎时所教一切,他不会忽视蛮荒森林中的任何一个可能遇到的危险,亦不会小觑一头蛮兽,不论强弱。
银斑猪之凶残狠辣,陈峰也不是头一回见了,所以心中有数。
侧步避过银斑猪的冲撞,陈峰手起枪出,在银斑猪的脖颈上猛刺一下,一股热血激射出来。
银斑猪再次嘶吼一声,口鼻出血,身子打晃,扑通一下跌倒在地,便只剩出的气了。
小三百斤的三阶巅峰蛮兽到手!陈峰颇感满意。
不足半天时间,不算那株灵药,单人只枪,猎获总重四百余斤的两只蛮兽,算是收获不错了。不愧是六十里处深山,蛮兽资源果然丰富不少。
而且,陈峰心中对兽骑士们的隐匿行迹之能更加佩服。他们要围出足够范围的猎场,当中肯定有人从这些地方经过了,可居然没把这些蛮兽给惊走,真是令人惊叹。
他之前就听说过,兽骑士们,能够用蛮兽气息完美掩饰自己。因为对于蛮兽来说,若非亲眼所见,只凭气息,只会以为同样是蛮兽经过,一般不会理会,除非是饿极了。
兽骑士的好处,可见一斑。
虽然陈峰力量惊人,可这四百余斤重量上身,也是负担极重。想了想,他决定采用以前的办法。
简单确认一下,周围并无其他猎手,陈峰将打到的两只蛮兽藏了起来,上面盖了一块哪怕精骨境中期巅峰猎士也根本搬不动的大石,并作好标记。
他打算返程时再来收取,免得一路带着太耗费体力了。
然后,他开始围着自己的猎物行动。他喜欢这种省力的狩猎方式。
在看到他搬起一块比他本人要大出好几倍,差不多有一千五六百斤重的巨石时,远处近二百丈外,一双美眸瞪得圆圆的,满是震惊。
陈峰心生感应,望向美眸主人所在处,却是发现那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