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 你还是一家唱片公司的社长?

有句话叫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或者说,叫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佐田雅志虽然很认可曹志强的音乐,并且自掏腰包,兴冲冲的做出了一首demo,也就是曹志强吉他弹唱版《只要有你在》。可惜由于曹志强的身份特殊,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也拒绝了与佐田雅志合作,不想推出以曹志强为歌手的唱片。跟JVC唱片一样,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虽然十分委婉的拒绝了发行曹志强的个人唱片单曲,但也觉得这首歌不错,同意买下歌曲版权,但价格也不高,最高出价也仅仅是六十万日元,比JVC高一些。这些条件,别说曹志强不能答应,就连佐田雅志也不会答应。因为在佐田雅志看来,曹志强的那首《只要有你在》,绝对有大火的潜质,仅仅六十万日元卖掉版权,太不划算了。不过,也不能这一行说没有好处。好处就是,让曹志强意识到了音乐版权在日本的重要性。另外,曹志强怕真有什么人特别妖孽,听了他的那首《只要有你在》的demo后,抄袭了那首曲子,哪怕只是抄袭旋律呢,那也很不妙。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在被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拒绝后,曹志强不想再去其他唱片公司试试运气,而是坚持要佐田雅志,带他立刻去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的总部,然后一口气注册了总共一百首日文歌曲的词曲着作权。没错,就是一百首日文歌,包括《只要有你在》、《TSUNAMI》、《丸子三兄弟》等等日本公信榜上单曲排名靠前的畅销歌,并且都是1984年之后才有的歌曲。这些歌曲,他是按照排名先后,抛开日期后,连词带曲全部照抄了一遍,连一个音符加一个词汇都不带改的,就纯抄袭,连洗稿都不算。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这个组织可了不得,虽然不是政府部门,但确实一个是专门负责版权的民间协会组织,因为种种原因,权力还是很不小的。而日本这个国家呢,哪怕是在八十年代,也是一个很注重版权意识的国家,尤其对着作权方面十分重视。比如歌唱界吧,一般来说歌手的名气会更大,但真正受人尊敬的,其实是歌曲的创作人,尤其是曲谱跟歌词的创作人,更加受人尊敬,且收入也不低。由于日本一开始就很重视版权,所以只要你创作了一首歌,拥有这首歌的原创版权,比如曲谱版权跟歌词版权,那你就可以先去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注册一下,然后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签约或者去演出了。只要你的原创歌曲呢,在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登记注册过,那么以后这首歌不管是卖唱片也好,上电视也罢,还是上电台,上卡拉OK,都要交版权费给歌曲原创者。至于收钱方面,也不用原创者自己费劲,完全由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去按比例收。当然了,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也不是免费帮忙,他们帮你维护版权,都是要收钱的。比如你等级作品的时候,要收一次登记费,这个费用倒是不多,很少。关键是作品后续的各种演出,只要存在商业行为,都要按比例交钱给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理论上,你创作一首歌后,也可以不去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登记,只要能证明这首歌是你最先原创的,你也可以自己聘请律师去维护自己的着作权。但是呢,自己找律师维护着作权,特别的麻烦,远不如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方便。尤其是像曹志强这样的外国人,最适合帮忙维权的,确实是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毕竟这个协会并不是只规定日本人,外国人的歌曲也可以来登记。换言之,曹志强只要把他的日文歌在这里做一个登记,那以后就不用愁会有公司抄袭他的歌曲了。一旦有抄袭,他都不用自己请律师,完全可以委托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的法务团队,把抄袭他歌曲的单位告到赔死。不过,曹志强的这个突然之举,倒是把佐田雅志吓了一跳。倒不是被曹志强的版权意识吓住,而是被曹志强能一下写出一百首日文原创歌曲的壮举给吓着了。要知道,唱歌跟写歌是两码事。作为歌手,你可能一口气唱好多歌,可想要创作歌曲,可绝对是难上加难。曹志强倒好,一口气写了一百首歌,而且看起来还都是精雕细琢的精品,不是那种随意乱写的口水歌。这就很吓人了。好在呢,曹志强虽然在日本还名不见经传,但他在国内的时候,早就是着名诗人加着名歌唱家了,才子的名声早已经传出去了。所以,曹志强能在日本突然爆出一百首日文歌,虽然吓人是吓人了,但也不是不能理解。反正按照曹志强的说法,这些歌都是他之前自学日语的时候,各种代入后瞎想的。对此,佐田雅志也就接受了这个解释。不接收也不行啊。不管怎么样,有了这次壮举后,佐田雅志的雄心壮志又燃起来了。因为在他看来,光是这一百首歌,随便挑出几首歌,那都有大热的潜质。可不是嘛,曹志强注册的这些日文歌,九成九都是九十年代后才出现的歌曲,而且是日本公信榜单曲总榜排名前一百多的歌曲,别的不提,至少人气方面,早就被广大日本人民所证明了的。就算现在出现的早了点,但好东西就是好东西,尤其是歌曲这种玩意儿,好听就是好听,不可能真正的被埋没。你要是不懂歌的也就罢了,但偏偏佐田雅志是懂歌的,他哪怕拿出一首歌,只要哼哼几句旋律,立刻就能知道这首歌是好是坏。也就是说,佐田雅志不敢保证一首歌推出去后是不是大火,但却能保证这首歌是不是好歌。而曹志强写的那些歌,虽然佐田雅志还没有全部看完,但只是他随便挑出来的几首歌,也足以让他震惊了。因为那全都是好歌,全都是好听的歌,没有一首歌听起来难听的。“你怎么做到的?”佐田雅志放下一张写满歌谱歌词的文件纸,“怎么做到所有歌曲都这么好听的?”曹志强耸了耸肩:“没有啊,就是我说过的那样,学日语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想自己创作,想啊想的,就想出这么多了。”“厉害!”佐田雅志摇摇头,“越接触你,越发现你的深不可测,你可真是个大宝藏,我相信,那些看不上你的人,以后一定会后悔的!”曹志强微微笑了笑,轻轻喝了口茶:“或许吧。”就在这时,突然有个穿西装戴眼镜的中老年男子快步走来,一边走一边道:“请问,哪位是曹志强先生?”“我是。”曹志强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请问有什么事情吗?”那个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看了看曹志强,刚要说话,旁边的佐田雅志突然惊讶开口:“远藤前辈,是您?”“咦?”被称呼为远藤实的西装男愣了愣,扭头看了看佐田雅志,很快也认出对方了,“哦,你认识我?对了,你看起来很面熟,我好像认识你,好像叫佐田,佐田……”“佐田雅志!”佐田雅志连忙激动的道。“对,佐田雅志!哈哈哈!”远藤实哈哈一笑,“我记得了,《関白宣言》就是你唱的,对吧?”“嗨!”佐田雅志不好意思的一点头,“那正是我的拙作,在前辈面前说起来,真是不好意思。”“不不不,那首歌很好听。”远藤实笑道,“我也挺喜欢的。”说到这里,远藤实突然正色道:“不过你先等等,我先办完正事儿。”说完,远藤实看向曹志强:“你就是曹志强先生?刚刚在我们这里注册了一百首歌曲的那位?”曹志强点点头:“嗯,是的。”远藤实点点头:“啊,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远藤实,是音乐着作权协会的理事。”“啊,是理事先生,您好。”曹志强再次规规矩矩的微微一点头。远藤实微微一皱眉,然后笑呵呵道:“你的称呼很怪,名字也很怪,言行举止也不太一样,你不是日本人吧?”“是。”曹志强微微一笑,“我是大陆人。”“哦,这样啊。”远藤实点点头。紧接着,远藤实看了看旁边的佐田雅志:“你们,你们是一起的?”“对。”曹志强道,“佐田先生是我的好友,这次也是他陪着我过来注册版权的,要不然,我可能连你们这个协会的地方在哪儿都不知道,甚至也不知道要提前过来注册版权。”远藤实笑了笑:“原来如此,这就合理了。”顿了顿后,远藤实收起笑容,十分严肃的看着曹志强道:“曹桑,我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是,当然没问题。”曹志强点头。远藤实点点头,继续严肃的问:“我想问,之前那一百首原创新歌的版权注册人都是一个,那是你吗?”“是!”曹志强回答。“都是你自己写的?你原创的?”远藤实紧跟着问。曹志强微微一笑:“至少在这个世界上,是的。”“远藤前辈!”佐田雅志忍不住道,“我可以证明,这些歌都是他自己原创的,他是这方面的天才,而且不光会写歌,他唱歌也非常不错。对了,他在日本虽然名声不显,但在他们大陆,现在已经是一个非常出名的歌手了。据我所知,两个多月前,他在大陆推出了一张普通话的华语歌专辑,到现在为止,好像销量已经突破四百万张了,是吧,曹桑?”最后的问话,佐田雅志明显问的是曹志强。“四百万张?两个多月前,不到三个月?”远藤实愣了愣,然后看向佐田雅志,“真的假的?”“当然是真的。”佐田雅志道,“我绝对没有骗人,您要不信,随时可以去查。对了,曹桑本身还是大陆一家唱片公司的社长。他在大陆发行的首张唱片,就是由他自己的唱片公司制作并发行的,再加上他们那边对这种数据管理的很严格,所以,销量数据应该是错不了的。”“什么?”远藤实再次看向曹志强,“你还是一家唱片公司的社长?怎么可能?”“为什么不可能?”曹志强笑了笑。远藤实皱眉道:“大陆的情况我多少也了解一些,好像他们的公司,都是国有的,私人是不能开办会社公司的。然后呢,他们的会社社长,都必须是政府任命的,一般都是论资排辈,不可能让一个年轻人担当一家唱片公司的社长。你看起来非常年轻,估计都没三十岁吧,怎么可能当上一家国有会社的社长?”曹志强笑了笑:“哦,您说这个啊,这个事情呢,说起来是复杂了点,不过您也知道,我们国家目前正在进行革新开放,很多情况都在求新求变,所以任命我一个年轻人当社长,也并非不可能。当然,您要是感兴趣,我可以详细给您说一说我的具体情况。实不相瞒,我不光是一家国有唱片公司的社长,我还是一家国有电影公司的社长,兼一家国有出版社的社长。对了,我还是一家国有百货公司的股东,嗯,在你们这里的话,就类似您这样的理事。”远藤实愣了愣,然后皱眉道:“你,你没跟我开玩笑吧?”曹志强耸了耸肩:“您是这家协会的理事,而且看佐田君对您毕恭毕敬的样子,您恐怕在这里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前辈。在您这样的人面前,我怎么敢乱开玩笑?实际上,我这次来日本,本来就是拿的公派护照,而且是商务签证。至于我这次来日本的目的,本来也是来洽谈音乐合作的,合作邀请方,就是佐田雅志君的佐田企划。哦对了,要是还不信的话,这是我的护照,上面有我的单位跟职务,您可以看看。”说到这,曹志强伸手入怀,把自己的因公普通护照拿出来。普通个人护照是不会显示你的单位跟职务的,但是这时期的因公普通护照,却会详细写明护照人的具体单位跟职务。而曹志强当时申请护照的时候,单位申请方是华夏音像公司,职务则是总经理,上面都明明白白写着。这种护照是不会骗人的,只要一看上面的职务,就能表明你的身份。而且这种因公护照,含金量远比私人普通护照高多了。因为这代表的不是个人,是整个单位,是公务出差。所以,只要把自己的护照一掏,对方看到自己护照上的单位跟职务,立刻就能证明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