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红袖添香的日子,就是如此的美妙

恋上你看书网,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叮咚,今日签到,奖励日语精通、韩语精通、英语精通。】

看到又是一连三个技能的签到奖励,曹志强略微愣了愣。

今天什么日子啊,又出红货了?

虽然只是三门外语,而且其中的英语选项呢,曹志强原本就不差,但带精通二字就不一样了。

所谓精通,是指透彻理解并能熟练掌握的意思。

具体来讲,就是指他运用这三门外语,能够跟母语一样熟练运用,说起来跟说自己的汉语母语没啥区别,根本不需要再在脑海中翻译成汉语。

略微试验了一下,分别说了几句日语、韩语跟英语后,发现果然张口就来。

不止如此,他发现他说那三门外语的时候,想到什么就能立刻说出什么,跟说自己的母语一样,根本不需要在脑子里过一遍,翻译一遍。

而且中英日韩这四门语言在互相切换的时候,简直是切换自如,丝滑顺畅,丝毫没有半点的迟滞跟卡顿,就好像本就会那三门语言一样。

最重要的是,系统出品,必属精品,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跟年龄的衰老,而忘却这些语言,不需要曹志强时不时的复习。

“这三个语言技能还不错,完全可以去当翻译,不,当同声传译都可以了。”

说是这么说,但曹志强可不会去当什么翻译或者同声传译。

能当老板,谁去当翻译啊。

但不管怎么说,又多了三门有用的技能,这让曹志强很开心。

就算暂时用不到,技多不压身嘛,说不定哪天就用到了。

不管怎么样,刚醒来就签到三门外语技能,让曹志强心情大好。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曹志强再也睡不着,立刻兴奋的起床洗漱。

等他从卫生间出来后,就看到青红系着一个围裙,正在厨房忙活着早餐。

看到这个画面后,曹志强一愣,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感,立刻涌上心房。

原来,这就是家的感觉啊。

微微一笑,曹志强慢慢的走过去,从背后一把抱住了青红的腰。

“呀,别闹!”吴青红先是下意识的全身一绷,然后才放松下来笑道,“我在炸油条呢,油温很高,小心烫着你。”

“又是油条啊。”曹志强撇撇嘴,没有放开手道,“天天吃油炸食品,对健康不好,不能换点别的?”

“啊?”吴青红一愣,刚扭过头,“那你想换……”

刚说到这,青红就说不出话了,因为她就被曹志强趁机亲住了嘴。

又是一番长久的口舌之争之后,等到青红有点受不了的拍打了几下曹志强胸口,曹志强才彻底放开她。

弯着腰大喘了几口气后,青红才脸红红的站起身,略有生气的看着曹志强道:“真是的,非要这么急么?都说了这里是厨房,而且我在炸油条,油温很高,一不小心会出事的。”

“嘿嘿。”曹志强用大拇指擦了擦嘴角,“人家想你嘛。”

“哼!”青红抿了抿嘴,撅起嘴巴道,“昨天,昨晚不是刚,刚给你那什么了吗?怎么还不够啊?”

“哎呀,年轻气盛嘛。”曹志强笑嘻嘻的道。

“坏蛋!”青红白了曹志强一眼。

“嘿嘿嘿。”曹志强继续坏笑,“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不就喜欢我坏你吗?”

青红再次白了曹志强一眼,然后深吸口气道:“讨厌!刚刚被你一打岔,差点忘了正事儿。

那个,你刚刚说吃够了油条?

你之前不是很喜欢吃油条吗?”

曹志强一愣,然后笑道:“油条是好吃,但也不能天天吃啊。

油炸食品吃多了不好,就算你自己用新油炸,做的更加干净卫生,但天天吃也不好。

而且说实在的,用花生油炸油条虽然干净卫生,但味道吗,是不如外面的老油炸的好吃的,可老油不安全,吃多了容易致癌啊。”

“这样啊。”青红点点头,“那不吃油条,你想吃啥?”

“我想吃你!”曹志强嘿嘿笑道。

青红一愣,然后咬了咬嘴唇低下头,轻声道:“你,你要真的忍不住,那,那也没关系,我,我可以真的给你。”

曹志强一愣,迅速明白了她说的是啥意思。

明白之后,曹志强就笑着轻轻摇摇头:“如果你说的是那事儿,还是算了,过几天再说吧。”

青红继续低头:“可是,可是你不是,不是忍的很辛苦吗?已经两天多了,今天早上的时候,我看血也比较少了,应该,应该可以了吧?”

曹志强呵呵一笑:“青红,就算我真的很想彻底要你,但也不能为了我自己,就不管你的身体健康了啊。”

紧接着,曹志强又道:“青红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女人来月事期间,是绝对不能跟人同房的。

而且月事彻底结束之后,起码要三天以后才能做那事儿,有的时候情况不好,还要更长时间才行,要不然对你伤害太大了。

我虽然急,但也没那么自私,不会为了自己一时爽,而伤害你身体的。

我虽然有点渣,但还没那么渣。

让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伤害自己喜欢的女人,这我做不到。”

青红再次害羞的抿了抿嘴,这才笑着抬起头,放下锅铲,反手抱住曹志强的脖子,眉眼含情的道:“志强,你对我真好。”

曹志强笑了笑:“废话,你是我的女人,对你好,那不是应该的吗。”

青红开心的笑了,然后主动亲了曹志强的脸蛋一口,这才放下手道:“这样吧,如果你不爱吃油条,那我下面给你吃?”

曹志强邪邪的一笑,双手继续抱着青红的腰,忽然往自己怀里一搂紧,在她耳边低语道:“其实我下面的水平……”

刚想再口花花几句,结果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

听到电话声,曹志强眉头一皱。

因为知道这边电话号码的人不多,总共就那么几个人,而这个时候来电话,大概率是傻柱了。

“我去接个电话。”曹志强立刻放开手,“青红,你也不用下面了,油条就行,别麻烦了,不差这一顿。”

说完,曹志强就急匆匆的离开厨房,跑到了客厅,然后接起了电话。

果然,来点的是傻柱,而内容么,也跟曹志强想的一样。

大领导要再次见他!

时间是今天下午两点半。

地点就在上次见大领导的地方,也就是他的住处。

到时候,曹志强自己去就行了,不用先跟何雨柱汇合。

因为傻柱说了,大领导居住地的门口警卫,都已经提前打过招呼,到时候曹志强去的时候,只需要跟门口经纬说出自己是谁,具体找谁,人家就不会再阻拦。

放下电话之后,曹志强再次唏嘘了一下。

原来距离上次见到大领导,已经过去两天三夜了,时间过的真快啊。

要不是这个电话的提醒,他差点就忘了跟大领导的约定。

原因嘛,当然是此间乐,不思蜀。

要知道,虽然因为青红目前正处在生理期,曹志强还不能跟她来真的,不过却阴差阳错,让双方一起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解锁了更多新知识。

这种事情嘛,一旦有了开头,或者一旦尝到了里面的禁果,起初的那段时间,就都有点欲罢不能的态势。

通俗点说,就是春宵苦短日高起,如胶似漆尝不够。

相应的,就是俩人的感情急速升温,关系自然也密切的不行。

双方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哪怕住在一起,也总有种隔阂跟疏离感了。

换言之,自从曹志强跟青红另辟蹊径之后,他俩的情侣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最起码,吴青红以后再称呼曹志强的时候,可以心安理得的称呼“志强”这个名字,而不用称呼“曹志强”这个全名了。

在京城,或者说在北方地域,称呼名字而不加姓,往往都是十分要好的关系才行,尤其是情侣或者夫妻。

不光北方,南方也差不多。

比如青红父母,他们彼此称呼,都是直接称呼名字。

与此同时,吴青红再用曹志强给的东西的时候,也就更加的心安理得,不再如之前那样觉得有所亏欠跟不安。

原因就在于,青红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曹志强的人,也觉得双方已经是一家人了。

既然是一家人,那用自家男人的东西,当然心安理得。

换言之,自从青红跟曹志强有过除最后一步的亲密关系后,她就已经把自己看成是曹志强的女人,只是碍于年龄跟法律的限制,才没法立刻结婚登记,成为正式夫妻罢了。

没错,青红就是这么想的,毕竟她是个特别传统跟保守的女人。

既然把身子给了曹志强,哪怕还差最后一步,但基本上来讲,她也已经把自己定位成曹志强的女人了。

曹志强当然也很开心,毕竟对他来讲,是不是最后一步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正式告别五姑娘,肆意的释放压力,而且跟青红之间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就这样,此后的日子里,曹志强就几乎完全宅在青红这里不出门,每天不是跟青红腻歪的你情我浓,研究新芝士,就是在青红的陪伴下继续写歌写。

红袖添香的日子,就是如此的美妙。

当然了,在这期间,随着双方感情的迅速升温,青红对曹志强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这主要是关系突破了,导致青红敢问了。

曹志强呢,除了一些不该让青红知道的东西外,能说的东西,比如他的身世跟家庭情况,还有工作情况等等,基本都是有问必答,没什么藏着掖着的。

而随着了解的越来越多,青红对曹志强的敬佩之情也越来越多。

比如说,到了这时候她才知道,原来曹志强不光会写歌唱歌,还是个著名诗人。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青红过去没看过曹志强写的诗,也没听说过诗人强子的名字,但到了这个时候,他当然知道曹志强还是个诗人的事实了。

既然知道自己的男人是个著名诗人,那她当然要拜读一下这位著名诗人的大作。

这一读不得了,青红立刻就陷进去了,一下就被曹志强的才华所倾倒。

无他,谁让曹志强抄袭,不,谁让他“原创”的那些诗歌,都是后世的网红诗,起特点就是通俗易懂且以情取胜呢。

不管是《见与不见》,还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些现代诗的优美动人,可都是经历过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考验的。

能经历过大多数人的考验,还脱颖而出,自然有独到之处,放在什么时候都不会明珠暗藏,都会发出光芒。

同样道理,青红毕竟年轻,又是情窦初开,所以让她看曹志强写的那些网红诗,当然更有感触。

尤其是,当这个诗歌的原创者,就是自己的男人的时候,那感觉就更加的爽。

这有点像草粉的反义词,反正就是特别自豪特别爽的意思。

这种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愉悦,是她过去从来没尝试过,也没享受过的。

所以吴青红相信,她现在是幸福的,因为她得到了真正的爱情,而且是常人难以得到的美妙爱情。

也正因为这样,青红才倍加珍惜这份感情。

所以说,哪怕曹志强对她提出了很多在她看来十分“过分”的要求,她也都害羞的一一满足,从来都不会拒绝。

然而,虽然跟青红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温柔乡是英雄冢,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他曹志强就算不是英雄,也终究是一个有抱负的有为青年。

好不容易重生一回,他不可能满足小富即安,也不可能满足于整天跟女人腻在一起的日子。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的京城,只有钱却没有权,那绝对是危险的。

所以,他终究还是要出去做事的。

“成不成,就看这一遭了。”

放下电话的曹志强喃喃自语道。

“成的话最好,要是不成,大不了先做杂志社,然后继续自费出书,反正大势所趋之下,无非就是个赚钱快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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