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把手放到里面

起初开始码字的时候,原野慎司还有些不习惯。

一是因为好几年都没当过“码字姬”,不管是行文还是节奏都感觉不对,二是用日语的语言方式来创作,和国文的造句还是有些区别的。

不过专注加努力不止一加一等于二。

哪怕是时隔多年未曾提起笔锋,可原野慎司的适应能力很强。

或许是找到了曾经开新书的快感,抑或是这种类似肌肉记忆的觉醒,总之从刚开始的缓慢速度逐渐加快,word左下角的字数随着时间不断跳动。

笔记本的巧克力键盘手感很好,甚至比一般的机械键盘要强。

房间内响起低沉又密集的敲击键盘声音,这股声音很有节奏的时不时忽快忽慢。

随着背景设定的交代清楚,本书女主角也开始登场,原野慎司的速度又慢了下来。

人物出场时候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刚开始肯定没有后面写的顺畅,主要是后面都把人设给架立起来了,只需要不断地通过剧情丰满即可,可开头却要反复斟酌某些行文用字。

一字之差,人设崩塌。

这句话有时候也不只是玩笑之言。

黄金三章的规则不仅适用于国内,同样适用于节奏变快的岛国轻小说。

甚至还有人直接把黄金三章更换成了钻石一章的说法。

对于这点原野慎司也没什么可说的。

总之都是好好写就对了。

原野慎司并没有特别擅长的领域,无论是战斗还是日常水平都差不多,可以说是全能型选手——也可以看作是无能型。

许多小说家都有比较擅长的领域,写到自己擅长的领域会更卖力,甚至是陷入到了自嗨之中。

这无疑是一个很需要注意的错误。

遇到擅长的领域就顺的不行,遇到不擅长的就卡文卡的要死。

这几乎成了许多小说家很苦恼的地方。

虽然他对于各种领域写作感觉都算是可以,但写道触及到自己知识盲点的地方,或者从未写过的场景和剧情方式,他也会陷入到苦恼的境地。

想回头看一眼大纲?

屮了。

没纲!

所以原野慎司对于诸如此类的解决方法,那就是遇水架桥逢山开路。

还是那句话——

不懂的那就去问,不会的那就去学!

懒惰永远都会阻止一个人成功,努力才可能有站在高点的资格。

原野慎司遇到触及不懂的知识,就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上网查,遇到没写过又怕写不好的情节,就会模仿着有成功经验的作品学习。

就比如现在——

他的电脑旁边正放着掀开书页的单行本:《年龄相差十五作为老师的我被恶役大小姐疯狂倒追谈恋爱》

目前这本书的情景正是在男主遇到女主的时候,他一边学习着作者的行文描写和细节,一边又重新根据自己的新书进行构思,用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文笔去描写自己的情节。

只要不照着抄袭,或者变样去翻译,而是学习行文方式,以及细节描写。

这难道丢人吗?

学习,不丢人。

承认自己比别人差,并不会被别人耻笑。

不断地学习然后又不断的敲击键盘码字,电脑屏幕上本来空白的word文档此时已经变样,被密密麻麻的黑色字迹所完全取代,左下角的字数早已经跳到了四位数,甚至每两秒还会不断增加。

原野慎司越写越感觉进入了状态,耳机中的轻音乐已经成了摆设,注意力全然集中在电脑上,即便不看键盘敲击的速度依旧很快。

随着男主角碰到女主角的出场,第一卷第一话也来到了高潮。

『我感觉自己死定了,已经没空去享受刚才鼻尖的香味,因为自己碰到的这个女孩名字叫做篠山知美,据说是江北高校远近闻名大小姐,家里甚至还有极道背景,我刚才碰到了她的胸口...会不会被沉到东京湾喂鲨鱼?』

『面前身材高挑穿着校服的黑色长发少女,细长的眼眸微微眯起闪烁着危险的光芒,明明是水手服的上衣硬扯出了个口子,丝毫不在意那抹白皙的露出,洁白无暇的脖颈上青黑色的鬼头刺青若隐若现,更添了几分邪意和暴虐的美意。』

『如果她能够下海成为老师的话,我必定要每期都买下来当传家宝——这是我内心的第一个想法。』

『直到我对上了面前少女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神。』

『“好闻吗?”』

『“好闻...啊不是!篠山同...同学,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不要再解释了,你这种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东西!我真没想到有人敢用这种拙劣的表演来占便宜,我或许应该赞叹一句方法新颖?”』

『“不...不是的,请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的,而且也没那个意思!”』

『“再多说一句就剁掉你!”』

『“现在你只有一个办法能平息我的怒火,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就当我没说过。”』

『“我...我愿意,是...是什么方法?”』

『篠山知美似有所意的瞥了眼身旁,然后用那双纤细的手掌扯开领子,将本来泄出的春光更加展现,黑色蕾丝边纹的高级文胸美轮美奂,那股肉体绽放的牛奶香气更钻鼻尖,她低着头嘴唇微微勾起一丝弧度。』

『“把手放到里面。”』

原野慎司停下了敲击键盘的动作,精神有些恍惚的看着文档中的内容。

长时间的专注写作很耗费精力,更何况他都不知道过了多久,简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知识望向屏幕中满满当当的文字,一股舒畅感又从心中逐渐升起。

摘下耳机长吁出一口浑浊气息,扭了下自己长时间未动的僵硬脖颈,骨节发出咔吧咔吧的清脆响声,他双手绷紧顺便伸了个懒腰,感觉身体上的不适减弱了很多。

双手合拢放在电脑面前,他重新看了一遍内容。

写后在读是他的习惯。

不仅能够弥补二次发现的细节缺失,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别字。

黑色的瞳孔中映着白濛濛的光亮,滑着鼠标齿轮慢慢向下不断阅读。

直到最后的结尾。

像吗?

很像。

每句话的风格特点,甚至开头背景都像。

但组合在一起确实是另外一个故事——无论人设、职业、元素或是情景。

这也就是业界中所谓的跟风之作。

开创之作瞧不起跟风之作,原创之作瞧不起同人之作。

这几乎已经成了业界常态。

但无论是跟风还是同人,依旧不可否认其优点。

面对喜欢这种风格类型的读者,就是能够紧紧抓住这些受众群体。

再不济——

起码也能有不错的点击量,如果确实写的很差的话。

最低能成为买厕纸送的物品,说起来倒也挺治愈人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