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金子总会发光
蜀山脚下有座楼阁,楼阁之中有位爱看书的老人。老人难得放下书,是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少年。
走出楼阁,沐浴在阳光之下,因为看书久了,所以会有些刺眼,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登山之趣。
老人一步一步登上石道,虽然迟缓,但每走出一步,天地都在震颤,他已达到规则序列,所以即便是走的很慢,但是每一步的跨度却都是惊人的百阶。
只有九步,还不到一息的时间,他便登上了平台,见到了卓老。
“卓老头,怎么舍得来石道?”老人满含微笑的说道。
“哼!”卓老头冷哼一声,喝道:“石道本就是我建的,想来就来,你管得着吗?”
“说的比做得好听,没有我,你建一个试试”老头吹胡子瞪眼说道。
一干弟子纷纷拜见这位老人:剑士大人。
老头含笑点头,问道:“今次考核之人,有位少年命魂是一株发光的幼树,他叫什么名字。”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久不登山的剑士大人是为了洛秋而来,可是!
他们将目光落向卓老,心道:这下有热闹看了。
宗庆尤其兴奋,紫阳峰得不到的人,其他峰也休想得到。
剑峰之所以闻名,是因为有三人在峰上,一人便是蜀山剑主,也是剑痴,一心修炼,不问世事。整个蜀山由现在的剑司大人在维持他也是剑锋第二人。至于第三人,便是眼前的剑士大人。
蜀山有传,剑士大人曾是剑主大人的剑童,只是太过久远,并没有人证实,但即便如此,一些峰主宁愿招惹不问世事的剑主大人,也不想去招惹脾气与南山卓老不相上下的剑士大人。
甚至有人觉得传言有误,以剑士大人的脾气才应该是少爷,而那位剑主大人的脾性则更像是一位剑童该有的习性。
只不过这种传闻也不被人看好,如果剑士大人是少爷的话,那这蜀山何来剑主之说。
世间哪有剑童成主人,少爷反倒成了奴仆的道理。
宗庆很希望这两位蜀山之中以脾气火爆著称,又形同水火的两位大人物因为争抢洛秋而争斗起来,在他看来,南山近几年实在太傲,早该被剑峰修理修理,所以便说道:“那少年叫洛秋,只是·····”
剑士老头不悦道:“吞吞吐吐的,没一点痛快劲,你得学学紫阳,他就是个炮仗。”
宗庆脸色很不好看,自己挨骂也就得了,剑士大人连带着紫阳真人也一起捎上。这就有些尴尬了。
见他犹豫不决的样子,剑士老人养成的那股看书着急的习性也就凸显出来。
“你倒是说啊!“
宗庆刚想说,卓老便不干了,怒斥道:“说什么说,有时间真该去紫阳峰见见那炮仗了!”
宗庆这个郁闷啊!就像是受了气无法倾诉的深闺怨妇,把气撒在了刚刚醒转过来的李煌身上。
“做事之前先动动脑子,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自己心里还没点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让你躺在地上羊癫疯,如果将来发生大事,我紫阳峰怎敢把重任交给你!”
李煌被宗庆无缘无故训斥一番后,那股对洛秋积蓄已久的恨意再次爆发,只是身体连续接受打击,李煌喷出一口污血,竟是又躺在了地上,继续抽搐。
剑士老人不会在意李煌的死活,他怒目而视卓老,喝道:“你又发的哪门子疯!还不让门下弟子说话了,你以为你是谁,就是个赌输了的烂命鬼!”
“你不也在楼阁守着呢?说的跟自己没赌输一样。”
眼看着剑士老人就要与卓老大打出手,君飞扬酒醒大半,突然说道:“我有壶秦酒,谁喝?”
两位老人,马上都殷勤的来到君飞扬身边,等着那壶酒。
“吃粒炸豆,来口秦酒,最是逍遥快活。”
“可惜,秦国还是亡了,这酒只能是喝一壶,少一壶,此间再不会有秦酒·····”
幻境之中····
振翅翱翔的飞鹤,突然落到地面。飞得久了会累,可是那座幽谷关就在眼前啊!
洛秋三人不明所以的望向近卫们。
“发生了何时?”黄三金疑问道。
近卫们环顾一眼光秃秃,见不到一丝绿色的荒山,冷冷笑道:“这座山像不像一座坟?”
黄三金出奇的安静,其实心里已经沧海桑田。
跪的久了,也就习惯,见到那些站着的家伙,便会生出愤怒之感:老子跪着,你们凭什么要站起来,大家一起都跪着不好吗?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深埋于培土里的那株幼苗,已经萌芽,私心见到那抹绿色,自然不会高兴,大家一起长在阳光永远也照射不到的地方,难道不好吗?
“不送了·······”当黄三金说出这一句话后,他凝望着这片天地,就如同是看到了眼前的这座坟,都是如此的荒凉。
坚持了这么久,死了那么多同伴,而且幽谷关近在咫尺,说不送就不送了?魏斯难以理解黄三金的心境,便说道:“不就是几名近卫吗?我们试着杀一杀”
黄三金苦笑着摇头:“山的另一面,还会有更高的山,等我们坚持着翻过去,就会发现,原来还有一座天等着我们。渺小的我们怎么与天争呢?”
洛秋见他如此伤心,便说道:“不去争一争,永远也见不到晴天”
哪知!
黄三金忧伤说道:“这座天都被云雾遮住,哪有晴天。可怜我们这些生活在这片天地上的人咧!”
近卫们玩味的看向已经走进死局的送信人,却并不着急动手,已是瓮中捉鳖,急不在一时。
黄三金突然跪倒。这一举动让洛秋与魏斯感觉不可思议,秦人不都是腰杆笔直吗?怎也学着下跪?
近卫们面上闪烁一抹嘲讽:现在才想着下跪,又有何用!
黄三金老泪纵横的说道:“今日额不跪天,不跪地,跪一跪这座坟!”
黄三金一拜。
头重重的磕在地上,老秦也有泪,只是无处诉说。
“额是三金,金子没有发光,给秦人丢脸咧!”
黄三金二拜。头深埋于地,融进老秦里。
西北儿郎多气概,一如长虹,见苍天。
“额是三金,金山不见,见荒山,给秦人丢脸咧!”
黄三金三拜。
把血印在这片土地里。鲜红的颜色,映不红沙场,却映红了这座坟。
兵戈铁骑,黄沙漫漫,饮一口秦酒,道一声别离,不复河山不复还。
“额是三金,金鼓不闻,战甲不披,给秦人丢脸咧!”
黄三金三哭老秦,三拜老秦,而后挺直腰杆,像是突然暴怒的一只雄狮,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近卫。
“为什么背叛国家!”
他缺了门牙,没人问过是怎么缺的,只有他知道是因为杀死了荒族一名小将,吃熟肉时被荒族的骨头给咯得。
他已是凝神,却偏装着练气,是因为曾把命搭给他的兄弟,说过:做人要厚道,也要低调。
今日,黄三金终于高调一回儿,因为就要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