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汪汪

苍山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山脉,神奇之处在于山峰腹地有一处占地面积很广的森林平原,在这处平原里生活着许多凶兽,守山兽就是其中的王者。

从一只流浪狗成长为如今的王者,老狗只能用一个“汪”字来形容。

遇到弱者它会汪一声,然后弱者便会匍匐在地,瑟瑟发抖,这就是它的威势。

老狗很享受这种属于强者的生活,只是现在它真的有些狼狈。

身后那个该死的大猫,老追着自己算怎么回事?真不把狗爷放在眼里啊!

“汪汪!”

遇到强者老狗会汪汪两声,因为这代表着它要抗争。

白夜一边欣赏着群山环抱下的美景,一边玩味的逗弄着老狗,它根本就没把憨狗放在眼里。

白大爷就是逗着你玩呢~傻狗!

老狗被追的烦了,便不跑了,它转过身,浑身上下油光锃亮的毛发闪烁着赤红的光芒。

狗爷发威了,叫你这大病猫知道什么叫山外青山楼外楼。

自从老狗吞服下七彩的蘑菇以后,它整个身体都觉得不好。

起初老狗非常的担心,害怕身体会出现问题,它还没活够呢?直到它发现力量越来越强大,身体也越来越结实硬朗后,它就仿佛拥抱住了世间。

原来强者的世界竟这般美好。

狗爷开始一段美好的生活。

苍山腹地有着一条水质清澈的河,老狗挑选了一处景色绝佳的地方,将这条河一分为二。

河东资源丰富,老狗划了一大块区域作为领地,河西是下游,一些弱小的凶兽只能拥挤在这里。

老狗如今非常的风光,没有凶兽再敢招惹它这只流浪的外来户。

只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

老狗被这只从来也没见过的巨大的家伙死死地压制着,都快哭了。

老狗记得老祖宗说过,狗急了是会跳墙的,既然大病猫如此霸道,欺狗太甚,那狗爷只好拼一把了。

好久没认真过了,老狗都觉得自己以前是不是太懒了,居然都跑不动了。

万恶的腐败啊!

狗爷半瞄着身体,尽量让自己保持下湾的动作。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老狗要把肥胖的肚子尽量隐藏起来,打斗中狗肚子轻易不能让对手伤到,会死狗的。

老狗非常快速的聚气,只见它的身体渐渐被一道型而不散的赤炎包裹。

若明若暗的红芒闪烁间,老狗的气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一只小黑狗,变成了赤犬,且体型大了三倍,也有两米来高,一只明亮的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来。

狗爷很自信,大白猫你死定了!

白夜揉揉眼睛,感觉自己见证了奇迹。

这只憨狗居然会变身,白大爷怎么就没这种本事,不过。白大爷有力量。

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你七十二变,白大爷也叫你吐一盆的血。

老狗发起进攻,速度陡然上升,只是一眨眼就来到大白猫的身前,锋利的爪子足可以劈开巨石,任你皮糙肉厚,也得皮开肉绽。

呼!

利爪裹挟着风势,非常的凌厉。

只是,老狗扑空了。

汪汪!

大白猫身体原来这么灵活,老狗一抓抓空,却不着急,它经历过大小无数场战斗,有着丰富的对战经验。

利爪抓空以后,老狗后腿用力去蹬,借力跃起,它的弹跳力非常的惊人,即便闪身跳跃百米的白夜也显得有些惊讶。

以往白夜在战斗中都是靠着绝对的力量以及弹跳入高空,以空对地,来取胜的,想不到这只狗竟很快的看出了它的意图。

既然被拆穿,那便直接些。

白夜举起拳头,一拳落下。

只有一只眼睛的老狗,入空后,眼睛一直盯着白夜的一举一动,它从白夜落下的拳头上感觉到了危险,的确是个难缠的大家伙,不过狗爷有的是办法对付你。

老狗张嘴,露出不算锋利的牙齿,它深深吸气,肚皮有些鼓胀,而后冲着那道落下的铁拳,狠狠喷出一道火焰。

会喷火的狗。那又怎样,白大爷的拳头是无敌的。

一拳势不可挡的落下,很快就与火焰触碰在一起。

很烫!如岩浆般炽热,但拳头是有风劲的,火焰如一条火蛇被一分为二,那道拳头继续落下。

老狗没想到,无往不利的火焰会被切开,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了,该死的大白猫这么拼命干嘛,咱俩没仇啊!

拳头落在老狗赤炎的光波上,光芒瞬间黯淡,老狗喷一口血,被甩飞之时,利爪抓在白夜腹部,带起一小滩血。

老狗落地后,没有继续攻击,闪身便跃进了身旁的草丛。

打不过就跑,这的确不像老狗的风格,但它没有办法,因为它害怕中了猎人兄弟的奸计。

以往,它可是没少吃苦头,被那对兄弟设下的陷阱,毒害的生不如死。付出了太多珍贵的尿液。

为了自己的尊严,狗爷只好跑。

望着老狗离去的背影,白夜没有追赶,但它很记仇的,喷火的眼睛似乎在说:白大爷不报此仇,誓不为兽。

其实不去追赶还有另外的原因,只是白夜死要面子,哪肯承认。

是的。

白夜同样受了伤,同时感觉被火焰灼伤的拳头,钻心的疼,才发觉,那火焰并不简单,现在还有火纹印刻在手掌上,似乎含有毒性。

这种疼痛越来越强,白夜龇牙咧嘴,好生狼狈。

与此同时,洛秋搀扶着辰曦也赶来。

洛秋看到白夜腹部在流血,白夜的手掌也有火纹。

“守山兽很强的,它喷出的火焰有毒,你得马上去找道士”洛秋与哥哥经常与守山兽合作,伏击其它的凶兽,可以说之所以老狗能奠定苍山王者的地位,与两兄弟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可以说双方即存在于敌对关系,也存有合作的关系。

基于这一点,双方都是心照不宣,但打死也不愿承认。

正如一位吟游诗人说过的那样: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尽管白夜落了面子,但它现在不能再拖延,于是就真的走了,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失去白夜的保护,会很危险,好在这里到了老狗的地盘,所以洛秋并不担心。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要去看看那条狗”

辰曦没有追问,只是淡淡说一声:“保重”

洛秋闪身进了草丛。他走的很慢,没有去奔跑,是因为他的伤不允许去奔跑。

守山兽的领地,洛秋与陈庆之经常来,所以对于这里洛秋很熟悉,他轻车熟路前行,一路上发现一些血迹,不免有些担心起守山兽。

老狗有些郁闷,已经很多年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了,该死的大白猫,狗爷不报此仇,誓不为那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