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3:半路遇敌?
咂咂嘴,闫妄面露失望之色,还没有阿尔卑斯好吃,一点味都没有,就跟吃一个棉花糖差不多,到嘴里还没来得及吧唧,就融化流入肚子里了。
沉思良久,闫妄猛然顿悟:“难不成,玄幻小说中,那些XX神丹出世,十里飘香,异象阵阵,甚至引起天地震动之类的描述……都是作者在水字数?”
“喂,小姐让我叫你去吃饭。”清脆的喊叫声,将闫妄惊醒,循声看去,却是马车旁一只小丫鬟气呼呼的样子。
“多谢,我就不吃了。”闫妄笑了笑,回绝了对方的好意,仰身躺在马车顶上,望着清澈的星河,生出无限感慨。
无数念头,感想,灵感,最终交相汇聚,变成简洁的四个字——我想抽烟。
就在闫妄酝酿情绪,想高歌一曲,或者作诗一首抒发情感的时候,突然间不远处响起一阵焦急的喊声:“公子救我~”
“……”
闫妄的灵感被打断,这让他分外不爽,循着声音望去,却见不知何时营地已经被一群人包围,火堆旁还倒着几具新鲜的尸体。
他皱了皱眉,视线从尸体上移开,放在这群人脸上。
蓦得,接触到对方的眼神,闫妄心里泛起一丝明悟:“他们,是为我而来。”
没有战前放嘴炮,也没有什么放开那女孩之类的操作。
在闫妄确认过眼神,是要杀他的人后,他就果断的出手了,瞻前顾后不是他的性格,抢占先机,才是最好的应对手段。
“住手,否则我们就杀了她。”
噗嗤!
闫妄抽剑,都没正眼看他,剑式一转,轻巧的收割了一人的小命。
“住手,你没听到吗?放下武器,束手就擒……”
噗嗤……
闫妄无视了一人手中的人质,一剑劈下,涌动的雷光将人质连同黑衣人一分为二,没有半点犹豫。
人质?
从根本来讲,闫妄是付钱蹭车的,你情我愿,他不可能因为顾忌这些人的小命,将自己扔到坑里。
再者,这些人的目的是闫妄,虽然他们是被迫受到牵连,但还是那句话……闫妄更注重自己的小命。
在不损失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闫妄不介意做好事当好人。不然的话,他也不介意当坏蛋,当坏人。
他的善恶分界线,在于自己的利益保障。
至于名声……他压根就不稀罕。
“上,杀了他。”黑衣人首领见状,咬牙切齿的丢掉手里的女子,纵身一跃,朝闫妄冲去。
黑衣人是接受了任务的,在看过闫妄的资料后,更是立下了军令状,誓要将闫妄的脑袋摘下来送给雇主。
不过是一个罡煞境的武者而已,就算强,又能强到哪去……
于是,抱着这个想法,他们就死了。
嗯,死无全尸的那种。
……
闫妄擦了擦血渍,来到女子面前,伸出手将她扶了起来,脸上挂着歉意的笑容:“很抱歉,但是你应该也知道,如果我按照他们的话做,恐怕咱们都得死。”
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闫妄深得此道,自然进退有度。
他一开始就看出来,这个商队看似平常,实际上却有点特殊,按理说商队走货,理应把重点放在货物上面。
然而对方却恰恰相反,重点保护单位却在这个女子身上,以闫妄这段时间的观察,对方八成是什么商会的千金小姐之类重要人物。
而这种人,一般都是有脑子的,确切的说是见过世面,有眼界。鲜有无理取闹,沙比智障的操作。
闫妄相信,方才的局势,这女子定然能看的分明清楚,所以才会这么说。
反正这群黑衣人,到死都没吐露,他们的真正目标是闫妄。现在这些人挂了,自然随闫妄怎么说。
三下五除二,闫妄就不露痕迹的在对方心里种下了种子:这群人的目标是你们,我这是见义勇为。
如果我立刻就跑,你们也拿我没办法,现在我反倒救下了你们,你们应该感谢我,对我抱有恩情。
Emmm,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小姑娘虽然出生富贵,眼界和素质都高于普通老百姓,奈何架不住闫妄这孙子经验丰富啊。
短短辣么几句话,再加上惟妙惟肖的表演,于是就懵懵懂懂,傻夫夫的相信他的屁话。甚至生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一旁侥幸保住老命的管家,见到自家小姐双颊绯红,目露崇拜的盯着闫妄的模样,心里忍不住长叹一声。
英雄救美虽然狗血老套,但也得看什么人啊。
如果有细心的童鞋,应该会发现电视剧,电影中经常出现的一幕。
如果一个丑比,英雄救美一位姑娘,那么姑娘的回答经常都是:多谢大侠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偿还恩情。
如果是主角,或者帅比,英雄救美一位姑娘,那么姑娘的回答往往都是: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望公子莫要嫌弃。
由此,可得出结论。
当英雄,也得看脸!
闫妄在很遥远的远古时代,也就是大学时期,就是风靡一时,敢于胆子大,物理说服老师,拿到毕业证的大佬。
而后咸鱼起来,光荣的变成了一名油腻咸鱼死肥宅。
再到后来……他恢复到巅峰时期的颜值,又加上剧本世界的历练,身上的气质更是不同而语。
超凡专精激活之后,闫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再次开启了进化之路,向更高层次,更完美的物种进化。
不仅仅是实力的增强,而是全方位的脱胎换骨。准确的说,外表便帅了,皮肤变好了,身材标准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闫妄这么优秀,却没有偶像剧中表现的那样,只要是女人,见到他立刻坐地排卵,自主高潮呢?
很简单。
偶像剧都是沙比嘛。
就跟写小说,小说中经常有情节是,看到XX美女,路上的男人顿时目瞪口呆,惊为天人,不能自己。最常用的描写——流鼻血。
其实你在现实中,真见过因为某个美女,一条街上的人多他们成沙比的情况吗?
话题歪了,扯回来。
穆晨晨还是很矜持的,虽然看向闫妄的眼神,明显带着星星,但也止步于此了。
不过很快,二人的谈话便被打断了,一个随行武者在收拢尸体的时候,摘下某个黑衣人的面巾,竟然认出了此人身份。
片刻,这人敬畏的站在闫妄面前,一字一句的说明这个人的身份,以及自己的猜测。
“黑风寨?大当家?这么土的名字?”
闫妄皱了皱眉,目露诧异之色,暗暗嘀咕:“难道我猜错了?这群人是劫匪,不是奔着杀我来的?”
“你知道他们的老窝在哪吗?”他不动声色的问道。
武者闻言,仔细想了想,脸上浮现出疑惑的表情:“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黑风寨在前面的山脉,这里应该是沙云盗的底盘。
这些盗匪对自己地盘的看管是很严格的,彼此之间也有协议,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不知道为何……”
老管家哑着声音,一字一句的说:“借刀杀人,栽赃嫁祸。”
小姐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俏脸一白:“难道黑风寨的人,这次知道了咱们运送的货物?所以才这么做?”
“很有可能。”老管家心情沉重。
“那,咱们绕路。”穆晨晨想了想,决定采取较为稳妥的办法。
闫妄掏出一份地图,递给这名武者:“帮我标注出黑风寨的老巢。”
“你要去?”穆晨晨有些不解,在她商人的角度来看,对祸事向来都是能避则避,和气生财才是长久之计。
闫妄笑了笑,收起地图,随口回道:“此事有点诡异,你们先行上路,我去看看情况。”
“公子于我有恩,在下却碍于琐事无法同去。”
穆晨晨抿了抿嘴,从香包中抽出一个小小的玉牌,恳切的说道:“不过公子也是要去金玉府,此乃我穆家凭证,届时公子大驾光临,我穆家必将扫榻相迎。”
闫妄轻笑着接过玉牌,正色拱手:“若到金玉府,在下必将上门唠叨,还望穆小姐莫要嫌弃。”
穆晨晨喃喃回礼:“公子珍重,一切以安全为重,万事小心。”
……
此地距离黑风寨的老巢,其实算不上太远,至多几十公里左右。
在天色微微发亮的时候,闫妄终于赶到了黑风寨所在的山头附近。
“血腥味?”
闫妄站在风口,皱眉看了看地上凌乱的脚印,心里泛起一丝不祥的预感,来不及隐藏,他直接大刺儿刺儿的沿着痕迹走了过去。
穿过峡谷,一股铺面的恶臭传来。
他抬眼看了下两个哨塔位,几具冰冷的尸体挂在横杠上,随着冷风摇摇晃晃。
黑风寨出事了。
闫妄加快脚步,越过木质的寨门。
入目,却是一片狼藉,满地都是尸体,房屋倒塌成废墟,偌大的寨子,除却还在燃烧火把不时发出噼啪声,再无半点声音。
“唔,一击致命,凶手起码聚神境。”
闫妄夜能视物,有没有光亮对他没什么区别,仔细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得出了这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