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原始而野蛮的交趾
让不少人牵挂的李敢,此刻刚刚踏上交趾郡的土地。
连续十几天的海航,让人踏在结实的地面时,反而有一种飘浮不定的眩晕感。
对于大部分士兵来说,海航是一个痛苦的历程。
开始的三天,有大半人又呕又吐,甚至苦胆水都呕出来了,整整三天吃不进一口饭。
有头晕目眩感觉的人就更多了,这些人瘫软在船舱里,痛苦地呻吟着,叫喊着:
“船要翻了。”
“天要塌了。”
“我要死了。”
到了第四天,呕吐的眩晕的感觉大为减少,但每天睁开眼,见到的是一片白茫茫的海水,让人有一种快要疯掉的感觉。
这时,有人发现海水中跳跃而起的鱼儿,还有不时掠过的海鸟,甚至有一些大胆的海鸟停留在甲板上,叮吃着士兵们散落的食物。
这些都成了士兵解闷的话题。
“终于到了!”朱安世心有余悸,抹了一把被海风吹干的脸面,后怕的说道:“耶耶以后再不坐船了,打死也不坐。”
话一说完,大踏步的往海滩上走去,但还未走出三步,突然“哎呦!”一声,然后蹲下身体,捧着脚掌“嗬嗬”呼痛。
一缕鲜血滴在海滩上。
“小心地上的贝壳!”
李敢提醒时已经迟了,那些士兵好不容易从该死的船上下来,感受着地面的坚实,一时间,有一种脱离苦海,步入天堂的狂喜,于是情不自禁地撤脚丫子飞奔。
快乐不到一瞬。
海滩上的满是贝壳,它们倒插着,就象一支支尖锐的利箭,士兵们这一跑,悲剧发生了。
一时间,惨叫的有之,哭喊的有之,而还未刺伤的人则是幸灾乐祸的大笑,整个海滩乱成一片。
李敢笑着摇头,并未出声制止。
这些汉国士兵背井离乡,心里充斥着各种不满的情绪,这几天一直呆在大海中,内心的愤懑无处发泄,此刻正是一个好机会。
宇文风走了过来,笑着说道:“受伤的快点包扎,海水很快上涨了,我们要立即上岸,否则被海水一泡,伤口会更痛。”
桃花源邻近大海,宇文风最喜欢琅琊山的龙湾,所以熟悉海滩的特性。
其实梅方与他有着不少相同的爱好,例如喜欢龙湾,例如喜欢赵蝶……
当然,现在不能喜欢了,她已经是李敢的人。
李敢点了点头,随意吩咐着,然后转头问道:“蝶儿,从这里去糜泠,还有多远?”
赵蝶的武功高,脚步轻盈,此刻并没有受伤。
而且,南越国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对大海的熟悉度,她更胜宇文风一筹。
“麋泠吗?”赵蝶俯身捡起一枚美丽的贝壳,随意的回答道:“麋泠还不能去,半个月前,都稽说他还在安定。”
“安定?”李敢皱起眉头,“战事不顺吗?”
“是,这次的叛贼异常狡诈,他们专往深山里跑,都稽想过几数的办法,最终都是无功而返。”
“不熟悉地形,这仗不好打。”
李敢赞同地点头,不过他来这里不是为了帮助南越国平叛的,而是为了借道前往苗部夜郎的进桑关,不用太担心双方的战况。
安定距离海滩一百多里,两者有水路想通,但李敢靠近查看之时才知道自己想法很天真。
水路直通?根本就是妄想。
水道还未疏浚,很多地方是杂草缠绕,到处是淤泥堆积而成的浅滩,就算江水稍深的地方,也布满了断裂的树枝。
树枝倒插在江水中央,成了过往船只的拦路虎。
最危险的是,江水里生存着凶猛的鳄鱼,它们身长三丈,重达千斤,巨大的嘴巴里长满尖锐的牙齿,有着惊人的咬合力。
它们不但吃人,就算是船只经过,船底的甲板也可能被它咬穿一个大洞。
反正,想要通航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按现在的状况,只能走陆路。
三天后,李敢等人到达安定。
一百多里的路程竟然用了整整三天,这速度太慢了。
高山密林,沼泽泥潭,在这三天里他们全遇上了,让士兵们烦不胜烦的是蛇虫和蚊蚁。
树林里有着一层厚厚的落叶,这些落叶已经腐化,湿漉漉、软绵绵的,踩下去会陷没整个脚掌;腐叶的底下会有手指粗细的蚂蝗,吸在小腿上,死也不肯松口。
树林中的蚊子更是凶猛,被叮上一口,让人又痛又痒,有十几名士兵在到达安定之后还是高烧不退,吓得李敢把他们安置在专门的房间,唯恐他们得到的是疟疾或者其他传染病。
“兄长,这日子没法过了。”朱安世在叫苦不迭,他的额头上被蚊子叮了一个大包,整整两天,红肿还没半点的消退。
都稽在一旁不断的唉声叹气,“你们才三天啊,我被整整叮咬了一个月。”
“你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赵蝶瞪了他一眼,语气中的不满显而易见,“带着两千精兵,用一个月时间还平定不了一场小叛乱!”
“小将无能,”都稽诚恳地认错,随则语气一转,“但这次不是小叛乱,而是当地氏族有组织的叛乱,波及数万人。”
交趾郡有着大量的原住民,他们自称为雒族,实行的是氏族部落制。
各个部落之间语言各异,长幼不分,披发赤足,大多数的人连名字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就是用一根面条绑在额头上,过着的生活极其原始。
南越国统治之后,封赏较大的部落首领为雒候、较小的部落首领为雒将。
在此同时,实行郡县制,郡县的军政首长由南越朝廷直接委派。
之后大量引入移民,建立学校,并初步教导一些简单的礼仪,推广男耕女织的生活。
有钱的移民需要雇佣当地的土人干活,普通的移民则是四处开垦土地,这些事情不可避免地损害当地氏族的利益。
于是,双方的矛盾渐渐激发。
上个月,一个名叫子诗的朱鸢县雒将带领手下冲进移民的村庄,烧毁房屋,把田地里的作物割断捣毁,打死打伤几十名村民。
交趾太守苏定立即把子诗捉拿归案,并当众枭首示众。
这一下,算是惹上了马蜂窝。
子诗的妻子名叫征侧,是麋泠县雒将之女,她还有一个妹妹叫征贰,两人都是能征善战之辈,更主要的是她们平常非常关心部落的民众,因而深受拥护。
征侧得知丈夫身亡,怒而造反,麋泠县两万余土人纷纷呼应,他们冲进郡城,见人就杀,太守苏定见势不妙,急忙望风而逃,跑回番禺请求援兵。
援兵就是都稽带领的二千精锐。
都稽是赵蝶的心腹爱将,再说,这一次平叛是她亲自向父王争取来的,为的是让都稽有机会建功立业,此时遇上了难题,她当然不会见死不救。
“喂,李敢,”赵蝶斜目而视,“你不是自称足智多谋么,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不想出办法来,哼哼……”